奔驰受领国内汽车垄断最大罚单
近日,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汽车垄断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对奔驰公司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这是继奥迪、克莱斯勒后,又一家车企因违反国内《反垄断法》受到处罚。
据官方发布的消息称:经查,奔驰公司与江苏省内经销商达成并实施了限定E级、S级整车及部分配件最低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排除、限制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奔驰公司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者召开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江苏省不同区域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转售价格,通过加大对经销商的考核力度,对不执行限价政策的经销商进行约谈警告促使垄断协议得以实施。
另查明,苏州经销商自2010年11月起,南京、无锡两地经销商自2014年1月起,在奔驰公司组织下多次召开区域会议,达成并实施了固定部分配件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奔驰公司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过程中,起到了主导和推动作用。江苏省物价局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奔驰公司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计3.5亿元。对在奔驰公司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经销商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的罚款。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
梅赛德斯-奔驰表示,完全尊重、诚恳接受处罚,并将立即遵照执行,已通过全面自查制定了一系列有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易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