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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今年外商《投资目录》开放力度为历次修订之最

2015年04月28日 16: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 石岩)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28日在此间表示,刚刚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版)》大幅减少了对外商投资的限制,开放力度为历次修订之最。

  沈丹阳是在当日召开的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投资目录》作为中国政府外商直接投资管制的核心文件,明确规定了鼓励类、限制类的外商投资项目以及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并就特别行业规定了外商投资的股比限制及其与中国企业的合作模式。

  尽管如此,相较于刚刚获批的新自贸区,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开放力度上仍不及前者。

  中国政府此前决定,进一步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范围,并且在广东、天津、福建再新设3个自贸试验区。又在随后发布了统一适用于四个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即由此前上海一地的负面清单变为现有四区统一的负面清单。相较于此前的负面清单,当前的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小了限制范围,提升了自贸试验区的开放度和透明度。

  沈丹阳称,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版)》相比较,新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减少了限制性条款,扩大了很多开放领域。

  沈丹阳举例称,新自贸试验区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取消了“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的“中方控股”要求。同时,新负面清单不再要求“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能量型动力电池”外资比例不得超过50%。

  此外,在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广东、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在现有负面清单的基础上,又分别明确了在CEPA和ECF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对港澳和台湾服务提供者开放的领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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