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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下发25条地方国资指导意见:展开员工持股试点

2015年05月26日 08: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参与互动()

  国资委下发25条地方国资工作指导意见

  员工持股成混合所有制改革重要方式

  5月25日,《证券日报》记者获悉,国资委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国资委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提出25条具体指导意见,其中今年国资委改革局将指导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还要求组织改革局召开部分地方国资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组织部分地方国资委参加“企业讲习所”,推广中央企业管理提升相关经验。

  “《计划》以管资本为主的思路是亮点。”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涉及国企改革的有六项具体指导意见,其中重点是混合所有制,未来员工持股计划将成为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的重要方式之一。”

  具体来看,除了上述员工持股计划之外,《计划》要求加强对地方国资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地方国资委推动国有企业建设规范董事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地方国资委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中长期激励及规范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等工作;研究起草关于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对地方国资委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起草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立法研究工作,召开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社会责任工作会。上述指导工作分别由国资委产权局、改革局、改组局、分配局、企干一局、研究局等具体部门负责。

  在指导推动地方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层面,《计划》要求推进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有关职责下放工作。指导地方国资委加强和完善资产评估管理,继续推动地方企业国有资产规范流转。指导地方国资委加强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运用。

  在指导地方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层面,《计划》提出研究起草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指导地方国资委进一步强化出资人监督工作。同时,要求组织召开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座谈会。开展绩效评价、信息公开、总会计师委派、内部控制评价、金融衍生业务风险管理等专题研讨。

  《计划》明确要求研究起草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指导地方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进一步扩大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试点范围,新增6-7个省市开展试点。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工作。  本报记者 左永刚

【编辑:曾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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