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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鼠”携5亿失踪 监管何以长期蒸发?

2015年06月06日 16:5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斯涵涵

  6月4日,有消息称中石油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销售经理陈某携约5亿元油款失踪,记者从中石油河南销售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多名卷入此事的乡镇加油站负责人等证实确有此事,目前,周口市警方等已经立案介入调查。(6月5日新京报)

  巨额油款汇到私人账户,交到个人手中掌管,并且长达十年,对此,中石油河南销售公司的负责人回应称,油款是不允许转到个人账户,但总公司账上查到的陈某账目没有问题,个人收取油款的行为公司也不太了解,属于个人行为。

  好一个个人行为!我国财务会计法规明确规定,属于公司的经营款项或收入,应该计入公司账户,绝不允许转入个人账户。如果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属于公司的资金或款项挪用超过三个月或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据为己有的,则该工作人员就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本案中,陈某将公司的售油款打入个人账户,长达10年,明显属于违规,而据记者了解,为了避税等目的,很多中石油河南销售公司确实存在客户把钱打到个人账户的情况。而主管部门一直睁只眼闭只眼,默许纵容,直至发生惊天大案,各级领导却以个人行为来掩盖真相,推卸责任。

  在全国上下反腐倡廉的一致行动中,苍蝇老虎纷纷落马,各种防止腐败的规章制度也纷纷出台,大至官员财产申报,小至年节贺卡,以期防微杜渐,堵住漏洞。然而,中石油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不仅继续沿用十余年“公款进私人账户”的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甚至身为陈某丈夫、河南省周口市中石化稽查科的工作人员王某突然辞职,都丝毫没有触动有关部门的监管神经,以至于王某一家三口携五亿巨款凭空蒸发。

  人们不禁要问:5亿硕鼠如何养成?监管责任何以长期蒸发?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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