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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强化民生价格监管 组织开展药价专项检查

2015年08月17日 1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视频:发改委:加大对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来源:上海东方高清

  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今日发布了上半年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工作取得的成绩。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民生价格监管。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旅游、物业管理等价格热点问题,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药品市场价格动态,特别是血液制品及少数廉价药品价格动态,继续组织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6万余件,实施经济制裁79.37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6.74亿元,罚款68.26亿元,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4.37亿元。

  发改委指出,下一步主要工作着力点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强化民生价格监管。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旅游、物业管理等价格热点问题,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密切关注药品市场价格动态,特别是血液制品及少数廉价药品价格动态,继续组织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防范制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乱涨价乱收费,维护药品市场正常价格秩序。

  二是深入开展清费治乱减负。继续开展涉企收费重点检查,严肃查处继续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中介服务机构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三是积极推进反垄断执法。密切关注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市场竞争动态,对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行为,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依法处理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加强竞争政策研究宣传,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逐步确立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研究制定反垄断相关指南,不断完善反垄断法律体系。

  四是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继续推进12358价格举报系统建设,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稳定运行。充分利用系统大数据,加强市场价格预警分析与市场价格波动监控,不断提高价格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加强举报工作培训,规范举报工作流程,健全举报工作责任制,强化办理情况督查,切实做到群众价格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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