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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风 重申六项禁令

2015年08月24日 14: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8月24日电 据国资委网站消息,国资委纪委监察局今日发布了《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风的通知》。《通知》重申了严禁随意接待、严禁超标准接待等六项禁令,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

  《通知》显示,为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切实刹住公款吃喝风,坚决防止“四风”反弹,重申以下六项禁令:

  1.严禁随意接待。业务招待是指企业负责人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活动,主要分为商务、外事、其他公务招待活动等,不得不加区别随意接待。

  2.严禁超标准接待。企业负责人开展业务招待活动,标准根据业务招待内容和招待对象分档确定,不得超过中央及国资委有关规定和企业相关制度确定的标准。

  3.严禁上高档菜肴和酒水。企业负责人开展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高档酒水,不得提供香烟。

  4.严禁系统内相互宴请。中央企业系统内部的业务招待活动,参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得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国资委工作人员到中央企业参加会议、开展调研等,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接受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5.严禁在高档场所接待。业务招待活动应当首选本企业食堂或者协议酒店等,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6.严禁违规报销接待费用。业务招待费用报销应当提供内部审核流程、发票以及招待清单,不得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不得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费用,不得借业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到位。国资委和中央企业领导干部违反上述禁令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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