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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个人创业贷款最高额提至20万元

2015年08月24日 16:05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23日,深圳市人社局发布消息,正式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意见》规定,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在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加大创业教育培训力度、加大创业扶持补贴力度、提升创业服务水平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构建起新一轮的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体系,将为推动深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强力支撑。

  《意见》中指出,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国家限制类行业除外)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现行的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展期和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不予贴息。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吸纳户籍人员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申请并验证身份证明、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税务登记证,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记者沈婷婷)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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