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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10月实施 网购食品出问题第三方平台要担责

2015年08月27日 16:20 来源:陕西日报 

  10月1日,我国将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由于其修改力度之大、各项规定的广泛程度和处罚力度加大,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该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图片来自于网络)

  网购成为大众消费的热点。

  记者 刘强摄

  10月1日,我国将实施新《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入网程序,并且在一定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请求第三方平台担责,因为第三方平台对商家负有一定的监管责任。新法案填补了以往对网购食品监管的空白,标志着网购食品将不再游离于法网之外。

  全民网购时代

  “同一盒饼干,在网上买和实体店买的价格竟然相差一倍多。”方小姐网购韩国产的某品牌饼干在西安超市里不多见,而且价格不菲。但在网店中,每盒标价只有12元,比经常去的实体店里低上一半多。淘到宝的她成了这家网店的忠实顾客。目前,网购已经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数据显示,我国网络零售年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

  记者调查发现,网上食品之所以能低于实体店,首先,由于网上开店不需要店面和店员,也就不用租金和人力费用,再加上网上购物一般都是由买家承担费用,相比实体店,自然会有价格上的优势。其次,一些卖家在地理位置上靠近食品原产地,运货费用也比较节省,容易形成价格优势。经常网购食品的消费者会发现,网购食品比在商场、超市里的售价低30%至50%。

  比如,进口牛奶大部分是一升盒装,在超市价格在18元至25元不等,但同样放在网上有的甚至一升都不到十块钱,而且品牌之多令人眼花缭乱。仅在1号店的网站上,就拥有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的近300种进口牛奶,日销售进口牛奶已经达15个集装箱。

  一号店负责人就曾经表示,作为国内首家获得进口直采资质的电商,直采可以极大减少中间成本,让利于消费者;同时,通过与各国加强合作,直接获取优质供应商和品牌资源,从而大大降低了采购成本,使网购价格一低再低。

  低廉的价格造福了消费者,同时,在巨大的销量背后,产品安全也对网购提出了另一个挑战。

  网购食品背后的安全隐患

  淘宝网站上,记者随手点进一家名叫“mumu小姐的马卡龙自制店”,发现这家所谓的金牌店家既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也没有生产许可证,当买家提出能否七天退换时,客服人员就再也没了踪影。

  据阿里巴巴负责人介绍,个人在淘宝开店,要上传本人和身份证照片,与公安网进行认证。另外,还要验证申请者提供的银行账户是否本人所有,但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天猫开店,需要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等证照。

  此外,目前比较流行的微信购物也让人跃跃欲试。记者特此在微信上寻找了一家品牌名叫“猜火车”凉菜。商家采用直接在微信朋友圈更新产品照片,与客户以好友身份直接进行交易,商家的承诺也凿凿有声:“我们能做到西安最大的凉菜外卖安全肯定是有保证的。”但当记者提出希望看到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是否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时,商家就草草结束了对话,“既然不信任我,那你还是再考虑吧。”

  微信商家不利用公众号和微店,属于私人空间,安全问题向谁要求保障?这也是大众的一大疑惑。

  数据显示,自全国公安机关去年开展“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行动以来,各地侦破食品摄安全犯罪案件中,互联网相关的违法犯罪约占50%。从2009年至今,网售假冒伪劣食药品违法犯罪呈高增长趋势,食品类案件增加了11倍之多,让人越来越对网络购物充满疑虑和担心。

  网购食品出问题,第三方平台要担责

  “消费者应该注重质量而不单是品牌,商家应该注重信誉而不单单是利润。电商平台不是机器,不仅仅是需要电商平台的严格监管,更需要卖家们的诚信交易。”网友在电商评价栏中如此说道。

  “投机取巧、相互包庇、监管疏忽”,此次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给这些问题当头一棒——直接将首要责任指向了网络交易的第三方平台,这比我们普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定的那些网络交易平台的责任更为严格。

  “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陈世欢律师解释说,“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

  这意味着,消费者如果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可以直接向平台索取赔偿。从此,网购平台要为自己的“间接”错误买单,督促平台加强了自检力度,严控入网关口,增加了网购平台的一般性注意义务。新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通过严格法律责任,保证被侵害消费者可以充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新《食品安全法》还提出要建立“首负责任制”,即消费者向生产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后,生产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先行赔付。这对于消费者而言都大大加强了倾斜保护力度,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环节严格把关,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

  不做“僵尸法”,宣传监管现长效

  “虽然知道有网络赔偿制度,但几十块的事情,自己也懒得再反复写申请,就给个差评完事。”李女士是一名忠实的网购食物爱好者,在长时间的网购历史中,多次都发现买来的食品不能食用,存在假冒伪劣或者和商品描述不符的情况。和李女士一样有过这种糟糕的网购体验的人不在少数,其中大多数人都用差评草草了事,没有申请维权赔偿。

  陈世欢律师说:“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曾经遇到过一些网购食品的受害者,但因为网购食品金额较少,未有向法院诉讼案例。”这主要是因为人们意识薄弱,需要各方面甚至第三方销售平台上大力宣传,提升维权意识,才能营造一个好的法治环境,避免我们的法律成为一个“僵尸法”。

  另一方面,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严”还体现在管控处罚力度加大等方面,不管是针对政府行政部门,还是生产企业等不同的主体,均有具体明晰的权责规定。当然,这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即将面临更多的新问题,网购食品涉及食品生产、流通、网络运营等多个部门,如何实现监管统一,需要监管各方进行协调统筹。

  有数据显示,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深化年”、食品药品打假“利剑”行动,截至目前共侦破食品药品案件2.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近3.6万名,捣毁“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黑市场”4.2万个。食品药品安全呈现出跨区域性、犯罪链条长,隐蔽性强、发现难度大,危害面广、社会影响大等突出特点。

  面对互联网时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新特点,打赢网上网下两条战线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战,需要网上网下两条战线协同联动、整体打击,才能够全方位保护我们的食品安全。

  记者 陈瑾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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