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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监局“保险业10条”支持南沙自贸区建设

2015年09月08日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广州9月8日电 (许青青)“降低港澳保险机构在自贸区设立营业性机构的门槛、推动粤港澳保险机构在自贸区协同为跨境流动的居民提供保险服务”,8日,广东保监局局长房永斌在广州出席“保险业服务‘一带一路’和自贸区建设座谈会’上透露,该局已提出保险业相关政策措施10条促进南沙自贸区建设工作,已于近日实施。

  记者在这份名为“广东保监局关于促进南沙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措施的复函”中看到,广东保监局提出10条主要内容包括:支持民间资本、国际资本、国有资本在自贸区设立航运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公司、机械工程保险公司等专业性保险公司;支持保险公司在自贸区设立后援营运、信息研发、电话呼叫等功能性机构;支持国际著名精算机构、咨询服务机构、风险管理机构等保险服务类机构在自贸区建立营业机构,为保险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取消自贸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事前审批,由当地监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另外,在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框架下,争取降低港澳保险机构在自贸区设立营业性机构的门槛;推动粤港澳保险机构在自贸区协同为跨境流动的居民提供保险服务;同时,支持保险机构投资自贸区的基础设施;支持保险机构服务自贸区居民养老健康;支持保险机构服务自贸区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保险机构服务自贸区企业向海外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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