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专家:国企民企双方可以促进各项机制共同进步

2015年09月15日 1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专家:国企民企双方可以促进各项机制共同进步
    国资问题研究专家、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15日做客中新网解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 中新网 富宇 摄

  中新网9月15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国企新一轮改革正式开始,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今日做客中新网财经频道时表示,国企民企双方可以促进各项机制共同进步,关键是优势组合、继承创新,这样对国企民企都好。

  李锦表示,在文件中,提到混合所有制要增强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让非国有资本增加。从国有企业角度来讲,国有企业有正统、规模大、科技含量高、管理规范等优势,劣势是机制不灵活。机制不灵活会造成相对一部分企业效力不高。但是民营企业效力高,把这两个结合在一起,非国有资本加国有经济,对国有企业来讲把机制搞活是第一位的。把国有企业机制放在第一位,即有扩大国有企业功能,把民营企业资本和国有资本结合起来,使国有企业自己得到发展,让民营经济参加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让民营经济争取更多的机遇。

  李锦说,国有企业长期形成的优势,包括其资源优势,对民营经济的文化也是一个改进。双方可促进各项机制共同进步,关键是优势组合、继承创新,这样对国企民企都好。

【编辑:陈鑫】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