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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业或创造“3个1万亿红利”

2015年09月23日 09:3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 

  近日,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国家旅游局关于实施“旅游+互联网” 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18年,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0%,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15%;到2020年,在线旅游投资占全国旅游直接投资的15%,在线旅游消费支出占国民旅游消费支出的20%。

  国家旅游局表示,构建开放包容的“旅游+互联网”环境。率先实行旅游行业互联网准入零负面清单制度,允许各类互联网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旅游行业。

  该通知明确指出,率先实行旅游行业互联网准入零负面清单制度,允许各类互联网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旅游行业,围绕构建开放包容的“旅游+互联网”环境,共部署了10项重点工作和5项保障措施,旨在为在线旅游业全面松绑。其中较为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在线旅游租车、在线度假租赁外,还提到一些新业态,比如在线旅游购物模式和手机餐厅服务模式等。通知还提到,鼓励各类创新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开展以旅游需求为导向的在线旅游创业创新。支持旅游创新平台、创客空间、创新基地等旅游新型众创空间发展。

  鼓励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参股并购

  互联网经济离不开配套的金融政策支持,通知明确表示,要推动“旅游+互联网”投融资创新,大力推广众筹、PPP等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本介入“旅游+互联网”领域,加快“旅游+互联网”创新发展。“鼓励旅游企业和互联网企业通过战略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融合发展,构建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品牌和投资相结合的发展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鼓励各类互联网资本和市场主体平等开展市场竞争,依法开展参股并购,支持培育互联网旅游龙头企业发展。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指出,旅游业和互联网是当今世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两支最显著的力量。当前国家旅游局正在大力实施和推进“515”和“旅游+”发展战略。未来5年中国“旅游+互联网”将在三大方面实现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有望创造“3个1万亿红利”,成为新常态下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其一,“旅游+互联网”是全球两个最大消费群体领域的融合,我国旅游业互联网软硬件设施建设未来5年将创造1万亿元的需求红利。其二,“旅游+互联网”是全球两大最具成长性消费市场的叠加,我国在线旅游交易未来5年将创造1万亿元的市场红利。其三,“旅游+互联网”是全球两大最具开放性和包容性经济形态的融汇,未来5年所催生的一大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将创造1万亿元的增值红利。(记者郭晓昊)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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