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京高管挪4000万公款获刑9年
2015年09月24日 07:4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原财务副总经理姚某沉迷网络赌博,挪用公司4000余万元。昨天记者获悉,顺义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姚某有期徒刑9年。
法院查明,姚某在任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期间,于2014年1月至9月,利用主管财务部门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将北京燕京饮料有限公司资金4000余万元挪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
姚某受审时认罪。他说,2013年年底,他经朋友介绍开始网上赌博,越玩越大。到2014年年初,他的积蓄输没了,想到从单位挪钱翻本。他起初和公司出纳说,家里有事需要和公司借一些现金,后来又说做生意需要钱临时周转,开始借大额支票,出去找人兑现金。
2014年9月中旬,姚某输光了钱,和家人说了自己赌博的事,家人于是到公司反映情况。公司报案后,姚某被警方查获,已经没有能力归还欠公司的钱。
法院认为,姚某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记者裴晓兰)
【编辑:陈鸿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