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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个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成

2015年09月28日 09:3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宣布在区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为此,国土资源部今天透露,全国31个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完成;同时,北京、上海、重庆、江苏、贵州已经全面完成所辖区域市县职责整合任务。

  据国土资源部透露,9月18日,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关于编制调整的通知》、《关于设立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批复》等文件,明确区国土资源厅负责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设立不动产登记局,挂地籍管理处牌子。

  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表示,西藏自治区发文设立不动产登记局后,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完成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各省级有关部门分散承担的不动产登记职责均整合到省级国土资源机构。

  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而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各级职责机构整合。

  今年4月,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编办联合下发《关于地方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下发后,相关部门组成调研督导组,对全国31个省(区、市)、60个地市、30个县市开展了实地调研督导。

  据国土资源部介绍,截至今年8月31日,109个市(州)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占33%;674个县(区)也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占24%。

  为确保各地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各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近期将全面启动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工作专项督察。记者郄建荣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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