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确保新能源汽车不受摇号上牌尾号限行限制
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意见提出,要改善优化使用环境,鼓励地方政府出台政策,确保新能源汽车不受摇号上牌、尾号限行等限制。
意见明确,实行新能源汽车独立分类注册登记,开辟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提供新能源汽车新车入户自主选取车牌便利,增加号牌选择范围,在机动车行驶证上标注新能源汽车类型,开通新能源汽车省内异地检车零距离等服务。研究制定省内收费公路减免新能源汽车通行费的政策措施。
根据意见,政府投资或利用国有资源设立的公共停车场、占用市政道路在市政道路两旁设立的停车场免收新能源汽车2小时停车费。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规定,实行汽车摇号上牌、尾号限行的城市要尽快出台政策措施,确保新能源汽车不受摇号上牌、尾号限行等限制;其他城市(地区)今后不得出台限制新能源汽车上牌和上路行驶的政策措施。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的通行给予便利。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级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5年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并确保逐年提高。
各地区要在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客运以及环卫、公安巡逻等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制定机动车更新计划,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运营比重。其中,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出租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
对本省企业生产销售以及省外企业在贵州省区域内推广应用的符合有关安全性、动力性、维护保障等要求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意见明确,将按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50%给予跟进补助。中央财政和本省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除中央补助外,本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所需补助资金按属地原则(车辆注册地)由省和所在市(州)财政按各50%的比例承担。(记者 程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