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美发展合作不允许一方将意志强加另一方
中新网10月8日电 商务部今天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中美刚刚签署的《关于中美发展合作及建立交流沟通机制谅解备忘录》提出,中国商务部与美国国际发展署作为两国发展合作业务的主管部门,通过签署备忘录建立了交流沟通机制,搭建起今后合作的框架。
美国当地时间9月25日,在习近平主席对美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中国商务部高虎城部长与美国国际发展署负责人伦哈特在华盛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发展署关于中美发展合作及建立交流沟通机制谅解备忘录》。
据商务部介绍,这个谅解备忘录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是建立沟通机制与合作框架。中国商务部与美国国际发展署作为两国发展合作业务的主管部门,通过签署备忘录建立了交流沟通机制,搭建起今后合作的框架。双方将每年举行一次副部级年度会议,开展日常交流沟通,并将邀请参与中美发展合作的有关部门和机构参加。
二是就发展合作原则达成共识。双方一致同意,中美发展合作将遵循“受援国提出、受援国同意、受援国主导”的原则。在受援国发挥主导作用的前提下,共同决定合作领域、内容和方式,不允许出现某一方将其意志和主张强加于另一方的情况。
三是明确了发展合作领域和内容。中美双方的发展合作领域将与受援国的需求相一致,重点在粮食安全、公共卫生、人道主义援助等领域开展合作。在粮食安全领域,中美决定继续开展中美东帝汶农业合作,并愿探讨气候友好型农业技术合作项目。在公共卫生领域,中美将共同帮助有需要的国家应对传染病的威胁,双方计划与非盟及非盟成员国合作建设非洲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与西非国家合作,帮助他们提升国家公共卫生能力。在人道主义援助领域,中美决定扩大灾害应对合作,包括对有需要的国家共同开展救灾能力建设合作,并将继续支持“联合国国际搜寻和救援咨询团”。
四是决定积极支持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美签署发展合作谅解备忘录适逢联合国制订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双方愿共同致力于消除极端贫困与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帮助其他国家实现共同发展目标。双方愿与有关国际机构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关键性的全球发展挑战。
中美两国的对外援助分别属于“南南合作”与“南北合作”,双方对外援助的理念和做法存在差异,但近年来中美两国在尊重各自国情和受援国意愿的前提下,在东帝汶开展了农业技术三方合作试点项目,共同帮助阿富汗开展了人力资源培训,在抗击西非埃博拉疫情过程中进行了互动和配合,初步建立了合作关系,使中美发展合作有了一定基础。
商务部指出,中美签署关于发展合作及建立交流沟通机制的谅解备忘录,提升了两国在国际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水平,为中美双边关系增添了新的内容,体现了两国愿携手推动全球发展的共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