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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广东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实施“三证合一”

2015年10月30日 19: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广州10月30日电 (陈启任 李德坤)广东省工商局30日通报,从11月1日起,在广东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下称“代表机构”)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范围。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是指外国(地区)企业依照《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与该外国(地区)企业业务有关的非营利性活动的办事机构。

  广东自今年9月1日在全省推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核发证照,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时隔两月,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也纳入“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范围。

  广东省工商局称,改革开放以来,代表机构为广东吸引外商投资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此次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覆盖范围,对于促进广东代表机构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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