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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陷阱多 组织免费旅游骗走老人毕生积蓄

2015年11月25日 15:2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邱亿通在通报会上表示,近年来由于受经济下行和“三期叠加”等因素影响,全国非法集资活动呈现持续高发态势,广州市非法集资案件也居高不下,形势严峻。据统计数据显示,广州非法集资案件于2012年迅猛增长,2013年达到历史峰值,之后呈现高位运行的态势,2012年至2014年三年年平均立案94宗。

  从非法集资案件发案区域来看,今年1-9月份,91.2%的案件发生在天河、越秀、海珠、番禺、白云及荔湾六区,其中天河、越秀两区发案数占全市总量的61.7%。大案要案中,既有嫌疑人在广州,受害人遍布全国的情况;也有嫌疑人在外地,广州居民群体受害的现象,形成了跨区域、网络化的复杂犯罪形态。

  高发原因

  多发区域

  涉及领域

  新兴骗局

  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法也越来越多样。邱亿通表示,广州市非法集资犯罪已经涉及外汇、黄金、白银、股权、保健品、农林牧渔业等多个领域,作案手法主要有借款付息、转让股权、预购分销产品、代为理财等多种方式。

  P2P是近年来形成的一种金融业态,发展很迅猛,平台增长的速度很快,但是问题也相应地大量出现。据了解,近年来,犯罪团伙开始利用互联网P2P金融借贷平台实施作案,据统计,1-9月份,广州已受理涉互联网非法集资案件8宗。

  识破骗局 教你两招

  ●非法集资有四个特征

  非法集资主要具备以下四个特征要件:一是非法性。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如生产经营、商品交易等)等形式吸收资金;二是公开性。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社交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形式多种多样,以虚假宣传居多;三是利诱性。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是社会性。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满足以上四个特征要件的,可以基本判定就是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小心网络借贷平台陷阱

  投资者选择P2P平台投资时,应高度注意识别以下四种可能涉及非法集资的情况:一是流动性高、宣称“可以随时赎回”的P2P产品;二是只有产品名称、收益率、期限、起投金额的产品;三是P2P平台先从第三方受让债权,然后转让给平台投资者的产品;四是P2P网贷基金。P2P网络借贷属于信息中介机构,只能进行“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交易撮合,不能充当信用中介,投资者签订借款合同的对象不能是平台本身,且平台不得对投资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非法集资

  就是这么干的!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光照报道:非法集资危害社会,“陷阱”越来越多,市民需小心。昨日,广州市召开了2015年广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报会。广州市金融局副局长邱亿通介绍,今年广州市非法集资案件受理及立案数比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犯罪手法多样,新兴案件涉及互联网特征,非法集资案件多数以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等中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

  今年以来,受理及立案数比去年同期有明显增长,截至10月底,受理非法集资案件89宗,超过去年整年数量23宗;立案69宗,超过去年整年数量16宗。立案涉案总金额达50.1亿元,是去年整年数量的2.5倍。

  邱亿通还介绍到,不法分子利用中老年群体缺乏投融资知识、不善于利用网络辨识骗子公司真实身份、生活圈子单一等弱点,通过组织免费旅游、茶话会等活动接近中老年群体,采取嘘寒问暖方式骗取信任,趁机介绍虚假投资项目,很多退休老人不明真相,被骗去养老金及毕生积蓄,损失惨重。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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