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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姝威:若高杠杆举牌属实 监管层应取消宝能金融牌照

2015年12月28日 09:16 来源:金融界 参与互动 

  宝能收购万科股份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已经完全超越双方的控制权之争。我们注意到近一个月以来,随着宝能步步紧逼举牌万科,一些权重股和蓝筹股的股价开始波动,这些权重股和蓝筹股的股权结构与万科类似,股权比较分散。可见,宝能的模仿者紧随其后,已经开始行动。

  万宝事件充分暴露了中国金融市场存在致命的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层在增加发放金融牌照时,没有同时加强金融市场的监管。在一个几乎无管制的金融市场里,一些获得金融牌照的企业肆无忌惮,为所欲为。

  中国金融监管层增加发放金融牌照的目的是让金融市场更好地为实业服务,实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命脉。但是,在监管不足的金融市场里,一些获得金融牌照的企业不是为实业服务,而是利用金融牌照获得低成本资金和高杠杆配资掠夺和干扰实业。这些破坏中国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对中国经济发展具有毁灭性的破坏作用。

  中国金融市场的全体参与者刚刚亲身经历过高杠杆配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破坏力量,阵痛还没有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公然用获得的金融牌照,组织高杠杆配资举牌权重股和蓝筹股,明显地,这是明知故犯,知法犯法。

  中国急需一个健康的、有秩序的金融市场。如果金融监管层查明,拥有金融牌照的企业利用高杠杆配资举牌上市公司,金融监管层应该取消这些企业的金融牌照,并且对相关责任人绳之以法,否则,中国金融市场将灾难不断。

  万宝事件给我们一个很大的教训:向企业发放金融牌照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一些企业获得金融牌照后,没有成为金融市场的建设者,而是变成金融市场的搅局者和破坏者?在查实获得金融牌照的企业利用高杠杆配资举牌上市公司后,金融监管层应该对这些企业获得金融牌照的过程追责,严惩向这些企业发放金融牌照的渎职者和受贿者。

  万宝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目前我国大部分权重股和蓝筹股的股权比较分散,企业创始人和管理层持股很少。企业的创始人和管理层是企业发展的栋梁。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和不断提高盈利能力,金融监管层应该鼓励通过期权不断增加企业创始人和管理层的持股比例。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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