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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发行注册制授权决定获通过

2015年12月28日 14:4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昨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中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明确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要求,调整适用现行《证券法》关于股票核准制的规定,对注册制改革的具体制度作出专门安排。这意味着注册制在明年将正式与广大投资者见面。

  注册制强调的是事中与事后的审核。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一旦企业实施欺诈,其主要责任人将面临20年以上的牢狱之灾,相关的中介机构也将承担几十亿美元的赔偿。

  但目前中国《证券法》对相关造假企业的处罚明显偏轻,不但责任人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就是经济上的处罚也明显偏轻,大多在30万元至60万元之间。羊城晚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发现,历年来处罚最重的公司其上交的罚款不足其融资额的三分之一,且截至目前没有一家公司因造假而直接退市。

  对此,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依照全国人大的授权决定,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抓紧做好配套规则的制定及其他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平稳有序地推进注册制改革。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次人大常委会通过对国务院的授权议案,实际上是对注册制改革的提速,在28家新股发行刚刚结束的情况下,新的发行制度就迅速推出,显示了证券市场融资加速的决心。由于实施注册制后,股票供应量有望大幅增加、估值稀释。

  但羊城晚报记者注意到,有网友担心,在目前没有严格的退市制度与股民受骗补偿机制的情况下,注册制的上马可能会引发市场的持续下跌。(记者韩平报道)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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