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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取得成效

2015年12月30日 16: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2月30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今日表示,今年8月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等七部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进出口环节收费清理规范。经过各地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规范工作取得了成效,为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减轻进出口企业负担,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

  发改委表示,这次清理规范的重点是沿海、沿江、沿边的港口、码头、口岸向外贸船舶、货物、运输车辆的违规收费,进出口环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管理)前置服务收费,口岸检验和查验过程中及各类进出口管理电子平台凭借行政权力、行政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港口、码头企业及船公司向外贸企业不合理收费。

  取得的主要成效有:一是取消了一批收费项目、降低了一批收费标准。取消了船舶港务费,降低了港口船舶使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收费标准,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65亿元。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大力清理进出口环节收费。江苏省取消电子口岸专网服务费,年减轻企业负担7400万元。天津市取消天津海关网络技术设备维护费、舱单数据传输处理服务费等7个收费项目,年减轻企业负担1500万元。山东省降低病毒分离鉴定等18项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年减轻企业负担1亿元。黑龙江省降低口岸设施维护费标准,年减轻企业负担1500万元。

  二是有关单位通过自查自纠规范了收费行为。交通、商务、海关和检验检疫等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本系统自查自纠工作。海关部门规范了舱单传输收费,推动降低转关运输监管车辆收费标准。质检部门取消了特殊物品风险评估费、实验室检测加急费、报检员资料费等10余项不合理收费,严禁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部门根据地方建立的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将涉及本系统的收费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对外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落实和出台支持进出口企业发展的收费政策。国家先后出台了多项支持进出口企业发展的收费政策,各地对国家已明令取消、停征、免征、放开和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策逐项落实。广东省取消船舶港务费,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1亿元。上海市暂停征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初步估算可为出口企业年减负4.1亿元。同时,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了支持企业发展的收费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对区内六个港口(口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年减轻企业负担约6000万元。福建省试行港口海关查验作业费由政府负担,年减轻企业负担约1亿元。

  四是建立了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在清理和规范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实行中央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收费,公布建立了《中央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主要包括:船舶进出港、靠离泊服务收费,港口设施保安费,货物港务费等3项收费。目前,经清理和规范, 21个省(区、市)已没有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 10个省(区、市)已完成政府定价管理的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编制工作,陆续对社会公布。目录清单之外的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遵循进出口企业自愿的原则,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强制或指定企业接受服务并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督促各地加快建立和完善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不断完善进出口环节收费政策,进一步研究打破垄断、促进竞争、规范行为的综合改革措施,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促进外贸进出口稳定增长。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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