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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门槛提高 协议转让比例不得低于5%

2016年01月12日 14:0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 

  日前,沪深交易所发布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除宣布将根据证监会此前发布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要求之外,再度提高了减持门槛。

  通知明确,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而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的规定;而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也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沪深交易所新发布的通知被市场解读为“堵漏”。据了解,7日,证监会曾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大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此外,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证监会当时表示,《减持规定》在针对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设置减持比例的同时,为其保留了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多种减持途径。

  不过,据当时发布的《减持规定》,持股5%以上的股东仍可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大比例持股分散给存在利益安排或者其实际控制的相关账户,将每个单一受让方的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再实施减持,从而规避相关减持限制的可能性,这一操作途径俗称“分仓术”。

  而沪深交易所在规定后发布的通知,则限制了协议减持这一途径。通知限制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而达到5%以上,对受让方来说意味着举牌,举牌后半年内不能出售,也就是反过来限制了大股东减持。而举牌后6个月内不能抛售的规定也同时意味着至少有5%的股份被冻结,减少了可交易股票,利于稳定股市。

  近期股市波动较大,市场受此前减持禁令解除预期影响,多交易日出现了大幅下跌,监管层选择此时出手发布减持规定,或有意稳定股市。除监管层外,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出声承诺不减持。据媒体统计,1月5日至1月7日共有42家公司承诺不减持,1月7日、8日,陆续又有20多家公司加入不减持大军。周一,有远望谷、华升股份、宝安地产、紫金矿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加入不减持大军。(记者/陈若然)

【编辑: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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