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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老鼠仓案判决 陈某民一审获刑4年

2016年01月17日 15:1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买卖股票成交额18亿,非法获利2826万

  全国最大老鼠仓案在广州刷新了纪录。广州市人民检察院15日发布消息称,该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民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一案,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30万元,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2826.058727万元。陈某民一案涉及买卖股票87只、成交金额达18亿余元、非法获利达2826万余元,为目前全国最大宗的老鼠仓案件。

  据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披露,作为目前全国最大的老鼠仓案件,陈某民一案涉及利用掌握未公开信息,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活动,其买卖股票数量达87只、成交金额达1884084756.25元、非法获利数额达28260587.27元。该案由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侦查终结,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2015年9月7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公诉,同年11月10日,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在陈某民案之前,最大老鼠仓案为马乐所创下。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查明,马乐在担任股票证券投资经理期间,利用掌控的未公开信息,买卖股票76只,累计成交金额人民币10.5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912万余元。马乐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于2015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记者董柳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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