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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国税实施“双随机”稽查 专治“任性”执法

2016年01月29日 10: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郑州1月29日电(刘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确定执法人员,为有效限制税务自由裁量权和‘任性’执法。”记者29日从河南省国税局获悉,在实施“双随机”抽查过程中,将邀请特邀监察员、企业代表等人员参加,同时抽查结果将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布。

  据介绍,去年9月份以来,河南省国税局为有效限制税务自由裁量权和“任性”执法、有效保证市场主体的平等权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全省启动“双随机”税务稽查。“双随机”是指税务机关通过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确定执法人员的方式,开展税务稽查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截至2015年年底,该局通过“双随机”方式随机抽取了124户企业,随机选派了350余名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税务部门推行的‘双随机’稽查,为企业营造了一个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南阳鸭河口发电公司总会计师吕晓为说。

  据了解,在随机确定抽查对象方面,该局先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别,建立涉税风险较低的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涉税风险较高的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再采取摇号等方式,从库中随机抽取稽查对象开展检查。在随机确定执法人员方面,先根据税务稽查执法人员的业绩能力和业务特长,分类建立税务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再采取摇号等方式,针对稽查对象随机选派税务稽查执法检查人员。

  为保障“双随机”工作有序开展,河南省国税局在确定稽查频次方面,明确重点税源企业每年抽查比例20%左右,其他企业不超过3%;对列入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在公开抽选过程方面,“双随机”过程中,将邀请特邀监察员、企业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网站等载体公布抽查结果,同时利用信息技术对方案、过程、结果全程记录。

  河南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案件查结后,将“双随机”抽查成果纳入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记录,将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综合运用经济惩戒、信用惩戒、联合惩戒和从严监管等措施,加大税收违法代价,引导企业自觉遵从税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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