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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通过二级经销商购凯迪拉克 疑购得二手车

2016年02月26日 13:49 来源:央广网 参与互动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目前,可供消费者购车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去4S店,另外一种是去二级经销商处。4S店一般是由厂商授权,负责车辆销售、服务、配件、信息反馈等业务范围。二级经销商则是从一级代理商——4S店那里购车,然后卖给消费者的汽车销售商。

  由于没有像4S那样受厂家限制,而且本身投资也比4S店低,所以二级经销商的价格会比4S店低一些。通常,二级经销商的车价比4S店要便宜几千元甚至上万元,这个报价往往也是普通消费者能在市场报价中找到的最低价格,因此极具诱惑力。

  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不少朋友在购车前都纠结过这样一些问题:在哪里买车,即便宜又放心,是4s店还是二级经销商店好?二级经销商给出的价格很诱人,敢买吗?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福建莆田车主候先生,去年7月份在当地一家名为福州星睿的二级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凯迪拉克XTS,提车后发现车上标配的安吉星导航,早在5个月前就已经被人注册开通。

  候先生:我们这部车子是从二级经销商那边提的货,福州星睿汽车有限公司,车是从湖南长沙那边定过来的。因为我们定车的时候是7月份,8月份提的车,凯迪拉克XTS,提车的时候,我们就启动了一下车子,旁边油漆什么的看一下,其他的都没有看,连生产日期都没记住,我们没有经验。那天我堂弟他姐夫也买了跟我那个一模一样的机型,然后他说你这个安吉星导航怎么没开通,我说我都不知道,后来我去4S店问一下卖车的,他说,我都不知道这个事情。我说这个安吉星导航具体怎么开通,然后他就让我去注册开通,注册就是经过你个人的车辆的车架号还有个人身份证号,手机号,还要设置一个密码。开通后我就问他,我说我们这个安吉星导航有一年的保质期,我说这个保质期到什么时候,他说到2016年3月30号就结束了,我说奇怪,我的车子明明是8月提出来,怎么到3月30号就结束了呢?然后二级经销商就说,我也不知道这个事情。他那个安吉星导航里面一打听,他们都讲这个确实是提前开通了,后来二级商那边就一直查,也有跟福州的电台说这个事情,后来那个电台的人问他质保期,车辆的质保期也是提前开通的,我们8月份提的车在3月份的时候就名花有主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车主当然会因此怀疑自己买到了二手货。那么,安吉星是什么,为什么车主在发现它已经被人开通后,反应会如此强烈?

  凯迪拉克XTS汽车上标配了一个安吉星车载信息通信服务系统,为车主提供的一种车载互联服务,买车后可立刻开通这项服务。安吉星账户具有唯一性,一个账户只能对应一个车主,而且开通安吉星的账户时,客服要先验证车主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才能开通,开通后,要输入密码才能使用。记者从安吉星客服处了解到,车主买车后,首年使用不用付费,从购车之日起开始计算。

  安吉星客服:是属于上汽通用旗下凯迪拉克的车型,如果是有安全安吉星的硬件配置,它就是随车赠送了一年,安吉星也是上汽通用旗下的公司,这一年的服务是从购车那一天开始,不管您当时购车的那一天有没有开通安吉星。

  主持人:要开通的话需要哪些信息?

  安吉星客服:需要车主的详细信息,包括电话、姓名、证件、邮箱以及密码,还有关于车辆的一些信息,此外也会登记车牌号码还有保险公司。

  主持人:侯先生从安吉星客服那里查到,这辆车的安吉星系统的开通时间是在2015年3月30号,记者也从安吉星客服处核实到相关信息,侯先生所说属实。

  安吉星客服:最少开始的时间是2015年的3月30号。

  记者:3月到8月之间有没有使用记录?

  安吉星客服:您是说2015年3月30号,这边查询到的话是有的,一直都有。

  记者在网上还搜素到,除了侯先生,全国各地还有其他车主在网上发帖说,提车后,发现汽车标配的安吉星系统早在提车几个月前就被开通,询问是不是买到二手货,还是安吉星系统在销售前能被人随意开通?这个问题我们稍后再关注,现在我们继续来了解一下侯先生的维权经历。

  据侯先生介绍,这个二级经销商坚持说自己也是受害者,然后还向当地媒体反映了侯先生买车遭遇的蹊跷事。

  我们的记者在网上查找到这篇报道,报道中提到,这家媒体记者核实采访时,厂家和车源4s店都没有接受采访,后来安吉星客服中心公关部的工作人员答复记者,他们从车源4s店处了解到,安吉星被提前开通的原因是2015年3月30号,店里一位销售顾问,手上有两台凯迪拉克TXS,在交车时,忙中出错,误开通了侯先生这辆车的安吉星系统,后来也没及时取消,导致误会产生。

  那这样看来,把安吉星系统的使用起始时间修改一下,误会就可以解除。但是,从福州当地这家媒体记者后来采访到的内容来看,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报道中还提到,记者后来又从福州当地的一家凯迪拉克经销商处查询到,侯先生的这辆车的质保期的起算日也是2015年3月30日。

  侯先生最后得到的处理结果是延长安吉星的使用时间,和质保期时间。

  候先生:这个事情很不好找,去找二级商,他又说如果你找到315还有什么,我又不理你这些事情,你必须自己去找湖南长沙那边去解决。然后湖南长沙那边一直有2部XTS在那里,那个新闻也有报道出来,他说有两部车子在那里,同一个销售人员忙中出错了,然后提前开通了安吉星。但我们估计也是不可能的,别人已经在这部车子上挂过临时牌,挂完了一段时间以后,退给4S店,我们怀疑是这样子。

  记者:最后说这个车怎么处理,他们其实也承认是忙中出错了?

  候先生:它说退车不可能,它只是说如果是一个安吉星,它给我延保,自己也没经过我的同意就帮我延迟到8月份,质保期也帮我延迟了一点,我都没有答应他们这个事情。我们就觉得心理不平衡了,忙中出错说出来并不符合道理。至少你们要给我们一些赔偿,这个车也开了这么长时间了,我一直打它们的电话都没人接,都不理你。

  二级经销商是真的不知实情还是故意隐瞒了实情?记者昨天联系到了二级经销商负责处理侯先生投诉的销售顾问童女士。

  记者:他是2015年7月份买的,发现安吉星导航3月份就开通了,这是怎么回事?

  童女士:对,这个事情我们一直在帮他处理,我们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记者:你从4S店了解到的质保期也是从3月份开始计算的是吗?

  童女士:对。

  记者:发票从4S店开出来是7月份?

  童女士:对。

  记者:怎么质保期是从3月份开始计算的呢?

  童女士:对,我们也很好奇这个问题,厂家现在也不管我们,4S店也不管我们,因为我们是二级经销商,我们的车肯定都是从4S店出,然后4S店给我们的回复就是,把质保给我们补上,安吉星也给我们补上。车主是不同意的,他对这样的解决方案不满意,但是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去处理这一问题。

  记者:你们是什么时间从4S店提车的?

  童女士:我们也是七月底提的。

  记者:有提货单吗?

  童女士:因为这个车也是很复杂,我们要向我们上一家拿车,上一家要向恒信星凯签了合同,这就证明这一辆是在它那里拿的,我们没有接触到长沙这家4S店。

  记者:你们上一家是谁家啊?

  童女士:我们上一家是资源部,我们向它拿车,它向4S店拿车。

  记者:那您说的这个资源部是哪一家公司的资源部?

  童女士:你现在问我我不知道,我要帮您查一下。

  车源4s店和这家福州星睿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中间,又冒出第三家公司!这么说起来,福州星睿应该算是三级经销商了。后来童女士告诉记者,这第三家公司的名称为天津鑫勇德汽贸,并介绍他们和这家公司签订了合同,这家公司和长沙车源4s店,也就是凯迪拉克长沙恒信星凱4s店签订了合同。

  对于为何要隐瞒进货实情的问题,童女士答复,因为天津鑫勇德汽贸是在7月份进的货,相关合同上写的很清楚。童女士稍后也发来了合同,但只发来了天津鑫勇德汽贸和长沙4s店签订的合同的照片,里面也没有写明提货时间。

  关于质保期起始时间和侯先生的购车发票为何不一致的问题,记者又拨通了凯迪拉克长沙恒信星凱4s店的电话。

  长沙恒信星凱4s店:你好,长沙恒信星凯。

  记者:你好,我这边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我是《天天315》节目的记者你好。

  长沙恒信星凱4s店:怎么了?

  记者:我们这边接到了一个车主打来的电话。

  我们的记者后来又多次拨通,但对方每次接起后就立刻挂断电话。记者又向厂家进行核实,厂家客服人员回复,相关部门核实清楚后,会给予答复。但直到今天,我们还没有接到对方回复的电话及邮件。

  关于这一案例,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武高汉和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桐进行了相关分析与解读。

  经济之声:车主怀疑自己买到二手货。从记者调查采访到的内容和收集到的一些证据资料来看,两位认为二级经销商的做法存在哪些疑点?

  武高汉:我认为涉嫌欺诈。如果一旦被认定为欺诈,消费者有权按照新消法退一赔三。

  邵桐:首先从安装标配的导航仪来看,车主在7月份购买的车辆,但是这个导航仪的开通时间是去年的3月份,也就是说,这个开通的时间要早于消费者购买车辆的时间,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这辆车可能在消费者购买之前就已经被某些人开通使用过了。第二,质保的时间起算点也是2015年3月,所以这个车在被消费者购买之前就已经开始计算质保时间了,所以这辆车有可能是一个二手车。

  经济之声:车主现在该怎么维权?如何才能清楚的知道这辆凯迪拉克TXS是不是二手货?

  邵桐: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这种车辆在购买以后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瑕疵,举证的责任是由生产者和销售者来承担的,不是由我们消费者来承担。

  武高汉:举证的责任肯定在经营者,证明的方式方法有多种,例如公里数有没有被往回倒拨过等,但是经营者不能自说自话,要由公正的第三方来证明经营者所说的一切都属实,只有在这样的情况下,经营者才能够免责,也就是免掉了这种明显的欺诈行为,使得消费者损一赔三的愿望无法实现。即便在这样的情况下,消费者仍然有权利进行申诉,因为经营者可能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经营者是故意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依然有权主张退一赔三。如果最终证明经营者确实不是故意欺诈,而是消费者疏忽了,消费者仍然有权要求退车,因为消费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了这辆不合心意的车。消费者可以找谁?第一可以找经营者,第二找消费者组织,第三找有关行政部门,第四找仲裁机构,第五可以找人民法院,这五个渠道是平行的,消费者可以任意选择。

  经济之声:如果我们的法律支持这是一辆二手车,消费者是可以主张退一赔三的,法律也会给予支持,但是这个事情执行起来的难度仍然很大吗?

  邵桐:是的,首先一审法院如果判决欺诈确实成立,4S店或者经销商有可能会上诉,通过诉讼过程把时间拉长,以寻求消费者最终的妥协,这种情况在我们的司法实践中不乏先例。因此,如果消费者认为它占理并且要坚持到底,这一过程有可能会持续一年到两年,在这段时间内,消费者的心态可能就会产生变化,就想及时了结此事,所以会在一定程度上退让。

【编辑:查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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