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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继伟:防止地方利用各种方式变相发债

2016年03月07日 16: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星期一)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部长助理许宏才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新社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社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傅艺明 石岩)“中央政府债务问题不大,关键是地方政府会不会在预算法规定之外出现新的债务口子,那样的话债务风险就可能会突破。”中国财政部长楼继伟7日表示。

  当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在北京召开,楼继伟在会上发表上述观点。

  楼继伟表示,按照统计,今年地方到期债务还有5万亿元人民币左右,允许地方借新还旧、发行债券置换到期的债,“问题不大”。

  不过,他同时认为,控制地方债务风险需要注意两大问题:其一,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是16万亿元,但是那些或有债务,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时候,需要地方政府代偿的比例可能扩大,需要控制。此外,要防止利用各种方式变相发债。

  楼继伟指出,去年全国人大核准了地方债务的余额是16万亿元,其中15.4万亿元是2014年底以前的地方债务的存量,这个存量中有1万多亿元是经过全国人大批准过的债券,剩下的是非规范的债务。

  “中国政府的债务并不是很高,政府债务占GDP比重大约40%,目前要控制的是不规范的问题。”楼继伟说,“如果债务都是显性,都纳入预算法的规定进行管理,而不是变相发债,我们不是很担心的。”

  “我们也发现有的地方搞PPP项目,就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有的是变相的借债,我们在规范它。”楼继伟说:“如果把债务的风险控制住,不会给经济造成大的伤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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