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青海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全面实施

2016年03月15日 17: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西宁3月15日电 (罗云鹏 宋晓英)15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厅获悉,青海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全面实施。

  目前青海省国有林场已全部确定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场办社会职能已全面剥离。此次国有林场改革旨在激发国有林场发展活力,提升国有林场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以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为根本,以搞活森林培育机制为动力,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前提,以完善支持政策为保障,努力走出一条资源增长、生态良好、林业增效、职工增收、林区和谐稳定的具有青海特色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之路。

  据了解,此次改革重点是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推进政事分开,鼓励引导国有林场合理利用森林资源,逐步建立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

  据统计,青海现有国有林场102个,其中省属林场6个、市州属林场7个、县区属林场89个,林业用地面积8102万亩,共有职工3600人,护林员2万余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通过多次调研、反复修改与完善,最终形成《青海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

  另据了解,到2017年底,青海将完成国有林场改革工作的各项改革任务,到2020年,实现生态功能显著提升、生活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管理体制全面创新的目标。力争青海国有林场林地保有量保持在8102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4900万立方米。(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