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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深圳机场试点

2016年03月31日 21: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在深圳机场试点
宝安机场离境退税海关验核点 钟作礼 摄

  中新网深圳3月31日电 (王珂 韩震)4月1日起,从深圳出发的国际及港澳台旅客可在机场的离境退税点办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退税手续。3月31日下午,深圳市“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启动仪式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举行。

  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政策目前首先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开展试点,有退税需求的境外旅客,可在宝安国际机场4楼航空公司柜台办理值机手续后,携带离境退税物品、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前往航站楼3楼出境大厅离境退税海关验核点办理验核手续。

  据悉,离境退税政策适用对象是指在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同胞,简称境外旅客。享受离境退税需满足的条件包括: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或超过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满足这些条件的旅客,即可凭购物离境退税申请单、退税物品销售发票向海关申报审核,海关审核无误后,可到指定退税代理点办理退税手续,享受免税购物优惠。

  离境退税税种为增值税,退税率为11%,深圳本市规定退税代理机构可按退税物品销售发票金额(含增值税)2%的比例收取手续费。即:境外旅客可以获得的退款额为发票金额的9%。

  退税币种为人民币。退税方式包括现金退税和银行转账退税两种方式。退税额未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可自行选择退税方式。退税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以银行转账方式退税。

  深圳市首批离境退税口岸、退税代理机构、退税定点商店已经确定。具备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条件的首批离境口岸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深圳市办理离境退税的退税代理机构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退税代理机构已入驻深圳宝安国际机场海关指定区域内;深圳市符合条件的首批悬挂退税商店标识的退税定点商店共69家,主要分布在该市中心商业街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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