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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WTO其他成员背书

2016年04月07日 13: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中新社发 李慧思 摄  

  中新网4月7日电 商务部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沈丹阳表示,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背书。

  有媒体提及,近日有外媒称,西方七国(G7)在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上存在分歧。美国既担忧欧盟可能慑于中国的报复而在此问题上对华让步,又担忧如果美国和欧盟拒绝给予中国市场经济地位,中国诉诸WTO争端解决机构。

  沈丹阳对此回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已经建立并在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走出了一条符合当代中国发展实际、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发展道路。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不需要世贸组织其他成员的背书。

  他表示,“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问题是两个概念。《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是关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对中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价格的做法应当于2016年12月11日终止,在此之后世贸成员不能继续对中国出口产品使用“替代国”做法。这是世贸成员必须遵守的条约义务。无论美欧等成员是否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都必须如期履行第15条义务、弃用“替代国”做法。

  沈丹阳强调,中方坚决反对任何曲解、拖延该条款执行的行为,敦促美欧等成员尽快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如期弃用“替代国”做法,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避免贸易争端,推动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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