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辽宁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批 建东北亚开放合作先导区

2016年04月18日 14: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沈阳4月18日电 (记者 宫旭)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公室18日召开发布会称,国务院近日正式批复同意该省沈大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带动东北制造业提质增效,提升中国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中国面向东北亚的开放合作。

  至此,中国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已达14个。2009年,北京中关村被批准成为中国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随后,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江苏苏南、天津、湖南长株潭、成都高新区、西安高新区、杭州和珠三角等也分别建立了示范区。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再建设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根据《中国制造2025》部署,沈大示范区将主抓高档数控机床、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航空装备、能源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业,建设“辽宁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动工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跨越,有效应对“工业4.0”的挑战。

  辽宁省科技厅厅长刘晓东说,建设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充分发挥辽宁的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促进与俄、蒙、日、朝、韩科技经贸合作,推进与京津冀、环渤海和东北地区在科技交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使辽宁成为创新资源的聚集区域、互联互通的枢纽区域、开发开放的热点区域。

  据介绍,辽宁将鼓励示范区内有实力的装备制造企业在境外建立产业基地和工业园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骨干企业,构建大开放、大合作的协同创新格局。(完)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