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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不增加农民负担

2016年04月29日 14: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 中新社发 吕明 摄  

  中新网4月29日电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王爱国今日谈及农业水价改革问题时表示,农业水价比较敏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在水价制定上要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既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又能合理保障种粮等重要农产品用水的需求,同时总体上还不增加农民负担。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教育部部长助理陈舜和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介绍《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和《农田水利条例(草案)》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关于《条例》中明确农田灌溉用水合理确定水价,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问题,王爱国称,今年1月份,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用10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国基本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任务,而且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提前完成任务。

  关于水价改革,王爱国表示,下一步主要是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第一,加快完善灌排设施。首先要对现有的农田灌溉工程进行进一步的建设与改造,同时配备完善计量设施,为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奠定基础。现在有些工程相对还比较薄弱,缺少防渗条件,有的是土渠、泥渠,输水环节的跑冒滴漏等现象都还比较普遍,特别是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总体还比较低,这些都不利于我们下一步按照计量收费这样一个政策来落实。所以第一步要在工程上下工夫。

  第二,形成合理水价机制。农业水价比较敏感,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所以在水价制定上要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既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水,又能合理保障种粮等重要农产品用水的需求,同时总体上还不增加农民负担。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用水实行差别化的价格制定政策,在水价行成机制上尽量做到公平合理,兼顾好各方面的利益。

  第三,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奖补资金,对农民定额内用水成本给予补贴,重点补贴种粮农民,确保总体不增加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的水费支出。同时,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用水户给予奖励,鼓励用水户节水,促进合理用水、科学用水、节约用水。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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