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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五类困境儿童将获优先保障

2016年06月27日 11:2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郑林)市民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首次明确了全市获得优先保障五类对象和不同类型困境儿童能够享受到的保障内容。

  据了解,《意见》将优先保障的对象明确为五个群体。分别为: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孤儿弃婴;父母双方存在死亡、失踪、残疾、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等任一种情形的儿童,和父母一方因死亡、失踪、残疾、服刑在押或强制隔离戒毒,另一方因其他情形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家庭中,罹患重大疾病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听力、言语残疾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儿童;年龄在16周岁以下,残疾等级为一至二级的视力、肢体、智力、精神、听力、言语残疾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儿童;0-3岁的困境家庭婴幼儿。

  五类困境儿童将有针对性地予以不同标准的福利保障。比如将在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弃婴生活费由每月1600元提升至2000元、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由每月1400元提升至1800元、建立婴幼儿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

【编辑:尹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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