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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70万A级纳税人将获41项守信联合激励

2016年07月12日 19: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7月12日电 (记者 庞无忌)在失信者受到中国40余部门联合惩戒的同时,守信者也将受到联合激励。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2日发布消息称,包括发改委在内的29个部委将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在项目管理、税收服务、融资授信、进出口等18个领域实施41项守信联合激励措施。

  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对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实施联合激励措施的合作备忘录》。这一备忘录是在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基础上,针对守信主体推出的第一个多部门联合激励措施。

  据介绍,每年4月,税务总局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联合激励部门推送上一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税务部门将纳税人按信用程度设为A、B、C、D四级。其中,A级纳税人符合经营3年以上,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无偷税、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记录等要求。

  2015年全国主管税务机关共对符合条件的892万户企业进行了纳税信用评价,评出A级纳税人70.2万户,占7.9%;B级纳税人539.7万户,占60.5%。

  此次29个部门合力,将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从税收服务拓展至投资、金融、贸易、环保等多个领域。A级纳税信用的“含金量”显著提升。

  例如:在项目审批服务和管理方面,A级纳税人享受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在电力直接交易和落实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中予以优先考虑;在企业境外发债备案管理中,适时开展年度发债额度一次核定、分期分批发行试点;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简化纳税证明等相关手续等。

  还可享受财政性资金项目优先安排;申请增值电信业务便利和优惠;办理社保等业务时提前预约、优先办理、简化流程;政府招标供应土地优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等环境保护许可事项优先等。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秘书长许昆林指出,今后还将继续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出更多针对守信市场主体的联合激励措施,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协同发展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让信用成为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考量因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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