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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海航基础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合规

2016年07月15日 18:10 来源:证监会网站 参与互动 

  2016年7月15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发布八项内容:一是中国证监会与阿布扎比全球市场金融服务监管局签署《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二是证监会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三是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四是优化基金公司设立审批程序;五是公布2016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六是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七是就修订《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八是通报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的情况(以上内容详见官网要闻、证监会令、公告和公开征求意见栏),并回答了海航基础重组上市的问题。

  1、问:前期,证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我们注意到,海航基础重组上市方案近日已获得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该方案,海航基础将通过配套融资募集资金160亿元。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

  答:2016年2月22日,海航基础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本次重组上市具体方案及相关议案。2月29日,我会受理海航基础本次重组上市申请。6月7日,经并购重组委2016年第41次会议审核,海航基础重组上市申请获有条件通过。

  6月17日,我会就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对新旧《重组办法》的过渡期安排,当日的新闻发布会已明确,以股东大会为时点新老划断,即:修改后的《重组办法》发布生效时,重组上市方案已经通过股东大会表决的,原则上按照原规定进行披露、审核,其他按照新规定执行。

  海航基础本次重组上市方案于2016年2月22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应当按照现行《重组办法》规定披露、审核。其他12家已经受理正在审核的重组上市方案,亦应当按照现行《重组办法》规定披露、审核。

  另有十余家上市公司即将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重组上市方案,修改后的《重组办法》发布生效时,若上述公司的重组上市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则上均应按照原规定进行披露、审核。

【编辑:殷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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