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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发律师声明:万科股东刘元生“举报信”内容不实

2016年07月16日 03:48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 

  京华时报讯(记者潘秀林)针对之前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发实名举报信一事,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华润于14日委托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该“举报信”内容为虚构事实,已对华润公司名誉造成侵犯。

  记者昨天联系到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该律所表示声明函属实。声明函称敦促该举报信作者及刊登者立即删除举报信及相关文章,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要求举报信作者公开道歉以消除不良影响。

  今年7月4日,媒体曝出万科刘元生等股东的举报信,该举报信向监管层抛出五点疑问,矛头直指华润与宝能关联关系。

  对此,华润发言人表示该举报信中的揣测、臆断及造谣中伤已构成对华润声誉的负面影响。华润将对刘元生采取法律行动,追究法律责任。

  除了刘元生的举报信,华润还要面对万科独董华生的连续质疑。

  昨天早上,华生再次发文质问:华润回应深交所称其下属企业与宝能开展常规业务,完全独立于华润及其一致行动人决策。华润置地为华润绝对控股,为华润一致行动人,且与几无地产业绩的举牌对手合作200亿项目,帮对手垫资让对手控盘,对华润是天大的事,按规须上各最高层会议反复研究。是谁这样公开撒谎辱我华润声誉?

  对于华生的言论,截至记者昨晚发稿,华润、宝能均未作出回应,万科则对记者表示对此事不做回应。

【编辑:史建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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