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信息

沈阳:P2P网络借贷平台不得发放贷款

2016年07月18日 10:24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 王晓婷)近日,沈阳政府网发布《沈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对P2P网络借贷业务、股权众筹业务、互联网保险业务等领域展开重点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其中,P2P网络借贷业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自融自保、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等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不能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不能违规开展房地产金融相关业务。严禁各类机构开展“首付贷”性质的业务。

【编辑:高辰】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