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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拟完善一次性消费品限用 探索垃圾计量收费

2016年08月10日 14: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中新网8月10日电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近日就《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提出,完善一次性消费品限制使用制度;全面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坚决关停无照经营、达不到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小企业、黑作坊,持续打击非法改装,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

  《意见稿》提出,要完善一次性消费品限制使用制度。制定发布限制生产和销售的一次性消费品名录及管理办法,对纳入目录的产品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完善限制一次性消费品的税收及贸易政策。支持研发可重复使用的替代产品。研究制定一次性产品的生态设计标准,提高回收利用率。

  《意见稿》要求,理顺价格税费政策深化价格改革。一是合理制定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加快推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全面推行居民用电、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全面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完善鼓励煤矸石、垃圾和沼气发电的价格政策。完善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提高收缴率。探索垃圾计量收费,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和餐厨废弃物的排放收费制度。

  二是加强税收调节。深化资源税改革,逐步扩大征收范围,实行清费立税、从价计征,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稳步推进消费税改革。进一步规范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节水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为生产国家支持发展的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而进口的关键零部件,按有关政策规定实行税收优惠。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金、新型墙材专项基金。

  《意见稿》还要求,强化监督管理。开展再生资源集散地专项整治,取缔非法回收站点和集散市场,坚决关停无照经营、达不到环境标准和安全标准的小企业、黑作坊,持续打击非法改装、拼装报废车、非法拆解电器电子产品的企业和集散地。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管理,严厉打击“洋垃圾”走私。

  此外,加强重点领域规范管理。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管理,完善对报废汽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的资质管理,严格铅酸蓄电池等特殊品种的管理。加强对再制造产品标识使用的监督检查,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加大对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查处力度,巩固“限塑”成果。加大对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行为的查处力度。

【编辑:唐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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