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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维鸿:银行结构化配资降杠杆意在保护投资者

2016年08月19日 19:03 来源:中新经纬 参与互动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9日电(刘勇) 据媒体报道,近日监管层对部分商业银行指示,要求自8月16日起,结构化配资炒股和结构化配资参与定增项目的杠杆比例不能超过1:1,不得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虽然截至目前,尚未有银行接到正式的书面通知,但对于监管收紧可能造成的影响,中航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许维鸿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防止银行资金入股市,短期内肯定会对市场造成冲击,特别是短线题材股。但从长期来看,中国股市并不缺钱,这种政策变化更多地体现在资产配置策略上。”

  其实,包括配资业务在内,今年以来,金融市场最明显的趋势就是监管不断收紧。

  今年3月中旬,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简称“58号文”)。该文件明确规定了日前备受市场瞩目的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的杠杆比例,并强调信托公司必须重视市场风险调控。针对结构化配资产品,该文明确限制了杠杆范围,要求控制结构化股票投资信托产品杠杆比例,其中优先级和劣后级资金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超过2∶1,不得变相放大劣后级受益人的杠杆比例。

  而在随后的几个月内,监管措施更是密集出台,尤其是进入7月,监管措施全面升级。7月14日,证监会公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资管新八条”),明确要求股票类、混合类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倍数不得超过1倍。

  日前又有消息称,监管层正在考虑对资管计划的产品备案环节进行更多细致化的规范。在针对结构化产品的规范意见中,监管层考虑禁止管理人通过合同约定,将结构化资管异化为“类借贷”产品。

  许维鸿认为,“虽然暂时还没有正式文件下发,但证监会和银监会此前已分别下发了资管新八条、58号文等文件收紧配资,相信监管为了最终避免政策套利,一定会在合适的时机发文”。

  许维鸿同时表示,“此次监管层为银行资金去杠杆,实际上也是控制金融风险的一种做法。因为民众把钱存进银行的目的是规避市场风险,是一种偏保守性的理财方式。银监会规范了银行资金的去向,从源头上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中新经纬APP)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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