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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新华:都什么年月了,还谈滴滴垄断?

2016年09月09日 16:56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 

  搜狐财经思想库评论员、人文经济学会特约研究员 邓新华

  滴滴和Uber中国合并,一些 学者搬出反垄断法说要审查。商务部有关官员也说要申报。这些人质疑这桩合并案,多是依照反垄断法的现有条文,可是,反垄断法根本就是完全错误的。滴滴对媒体玩先否认后承认,令人反感,但它是否构成垄断,是另一个问题,值得一辨。

  现行反垄断法为什么是错的?它对垄断的定义就错了。

  什么是垄断?所谓垄断,就是垄而断之,断了别人进入的口子,也就是不准进入。如此看,只有行政垄断才是垄断。然而,现行的反垄断法却把市场份额、价格等因素当做垄断的标准,这完全是部门任意扩大权力空间的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

  更糟糕的是,反垄断法不反真正的垄断--行政垄断。一边放过行政垄断,一边打压市场上的假垄断,这是对经济的双重挤压。

  反垄断法引自国外,但国外早就有无数经济学家批判反垄断法了。尤其是芝加哥大学经济学系,曾举办反龙垄断培训班,招收法官,告诉法官们,他们误以为损害消费者的各种"垄断"行为,其实是利于消费者的。这个培训班改变了很多法官的观念。

  在中国,经济学家张维迎说,反垄断法一整堵墙都是错误的,它上面的每块砖都是错误的。

  这都是什么时代了?想想看,滴滴等平台刚刚借助技术进步打破出租车行政垄断,它还能凭借所谓的"垄断"地位来损害消费者吗?要知道,它可是没有行政特权的,如果它敢损害消费者,它马上就会被竞争对手、新技术埋葬。

  上一次滴滴快的合并,易到创始人周航是反对的,并依据反垄断法举办,结果遭到了很多人的批评。这一次,周航说,市场上谁最厉害还不知道呢,继续战斗吧。可见,周航进步了。

  学者也要进步。反垄断的弦松一松,不要盯着市场上的合并,要盯着行政垄断。

【编辑: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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