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改革:没放给市场的价格政府如何管?
伴随着中国价格改革的推进,政府将越来越多的价格交由市场机制确定,不再直接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干预价格。不过,在“放得下”的同时,价格改革的另一个要求是“管得好”,如何做好保留的政府定价工作,也是价格改革的关键。
在目前的管制价格中,无论公共事业,还是公益事业,定价大多是以合理成本为基础。因此,如何通过成本调查、成本监审等方式了解真实成本就至关重要:清晰的成本一方面将增加定价的准确度,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也将增加价格的透明度,从而提高政府定价的公信力。
“成本监审”看起来只有四个字,但要做好却很不容易,比如说需要把握好成本在价格监管中的地位和作用,需要对成本进行有效审核,提高监审的科学性和权威性,需要处理好成本监管与市场机制的关系,而要达到上述要求,首先需要有监管思路上的转变。
浙江省物价局副局长韩亚明指出,成本在以往定价的重要性没有得到凸显,现在浙江省将对定价进行理念性的更新,让政府定价的商品价格实际上依据成本来确定。
对于成本的性质,浙江省物价局有着自己的理解。成本工作有三方面的性质,首先成本是定价的依据,价格应当由合理成本和利润两个主要部分构成,其次是定价的必经程序,所有调定价都要进行成本监审,使价格更具科学性,最后是发挥社会监督和行政监督的作用,共同促使价格回归到“公道正义”的轨道上。
一旦有了规范的定价程序,政府就可以将一些价格的制定权交给市场,在增强企业自主性的同时,也不至于让价格失控。
民办高校价格就是这样的例子。在过去相当长时间里,民办高校的价格都由政府管制。但实际上,部分民办高校却通过管理费、租用费之名虚增成本,钻国家政策的空子。
在这种情况下,浙江物价局要求民办高校自己公开成本,以获取定价权。简而言之,浙江省物价局取消了对价格的直接干预,但要求民办高校增加成本的透明度。
今年,浙江省物价局率先在浙江万里学院、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开展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自主定价改革试点,明确要求试点高校按实际教育成本制定学费标准。试点高校未按要求客观、真实、及时公开成本信息的,由价格主管部门进行成本调查,并公开成本信息。
“19个专业提高了不到10%的学费。有了自主定价权,就有了资金的预判,就可以提前满足学生需求、改善条件、引入师资等。实现了学生、家长、学校共赢。”试点之一的浙江万里学院副校长闫国庆表示,价格主管部门这一做法,张弛有度,既有适用学校发展的大胆放权,让高校越来越有活力。与此同时,成本的透明度也在持续提升。目前,浙江省的试点高校已按要求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在校生人数、收入和支出情况等具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韩亚明透露,浙江将逐步将所有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成本公开,虽然难度较大,但有做的必要。
要实现从点到面的变化,不仅需要单个案例的完成,更需要系统的理论总结,进而形成可借鉴、可铺开的经验。
韩亚明将做好成本监审工作概括为四方面:有工作机制、有判断标准、有内部制衡、有第三方监督。
在工作机制上,韩亚明透露,浙江省物价局制定了《成本调查监审工作规则》,以此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工作流程,坚持集体审议制度,切实规范成本监审程序,服务“管细管好管到位”。
对于标准体系,浙江省先后出台管道燃气、污水处理、公共租赁住房等11个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或指导意见,为这些行业找到了可参照的“标准”。浙江省物价局表示,将健全成本审核标准体系,统筹系统力量,争取在2017年前所有监审项目成本监审办法体系实现全覆盖。
在内部制衡上,韩亚明透露,现在定价的概念跟以前是两个样,成本调查和监审成为价格的决策环节,更多的由单独的部门来做,形成相互制约。
除了体系内的安排,浙江省还引入外部力量,来创新成本监审方式。2015年年底,浙江省物价局专门制定了《关于成本调查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将第三方提供的财务审核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畴,统一规范了引入第三方的程序和职责。据统计,近两年浙江省有359个项目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财政支付费用550多万元。
在上述工作的推动下,浙江省的成本监审工作正由点到面铺开。据介绍,2015年,浙江开展成本监审项目623个,经营者上报成本1223亿元,核减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120亿元。
吴凯
编辑:肖欣 陈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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