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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新区法院帮企业完成重整 减轻约7500万债务

2016年09月21日 08:51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 

  河南商报记者

  王琦 通讯员 高云鹏

  企业资金链断裂,资不抵债。面对这样的“病情”,不少企业的结局恐怕是破产清算。但是如果企业前景依旧被看好,这样的结局是不是很可惜?

  河南一企业在困境重重的情况下,由郑州高新区法院从中引导,最终“获得新生”,而且在重整期间没有停止生产,还创造了利润,员工和债权人也对结果满意。

  法院帮企业获新生

  河南省大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长久以来以自己的乙蒜素产品(治疗土壤传播病害的农药)具有国内唯一生产批准证书为傲。

  2014年公司银行贷款到期,偿还1800万元左右后,资金链断裂,债主们蜂拥而上,不少财产被多家法院查封。

  去年10月份前后,郑州高新区法院受理该破产案件后,查明公司资产变现值仅为1400余万元。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合计欠款为1亿元左右。法院注意到,公司有14个农药生产批准或登记证书,产品质量及市场前景不错。

  针对公司的优势,法院帮企业完成了战略重整。在重整期间,公司不仅没有停止生产,还创造了部分利润,并且更新了环保设备。目前,公司签订了两批大订单,已经全面恢复生产。

  经过重整,公司减轻了约7500万元的债务,六成的10万元以下小额债权得到清偿,两成多的10万元以上债权得以清偿。

  为有潜力的企业提供机会

  但对“僵尸企业”不手软

  公司曾经的法定代表人夏女士表示,公司在遇到困难后,员工开始流失,目前还有20名左右,“走到法院这一步,我们都做好了最坏打算。但是这个结果,让员工们感到欢喜,看到了企业未来的希望。”

  “在企业破产案件的处理上,不是‘一破了之’这么简单。”高新区法院副院长高山说,直接破产清算的处理方式,法院轻松了,企业、员工、债权人可能要吃大亏。

  高山说,对于有存在价值的企业,法院应该为其创造继续生产经营的可能,“还是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并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但是对于‘僵尸企业’,不能留有‘仁慈’。”高山表示,“僵尸企业”没有发展潜力,还占用大量社会资源,法院要通过司法手段将它们清理出市场,“总的来说,就是要让社会资源得到更合理配置,让遇到困难的企业得到扭转局势的机会。”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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