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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涉科研经费乱象 多所高校人员被处分

2016年11月09日 11:09 来源:山东商报 参与互动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王晓迪)今年上半年,省委巡视组对47个单位开展了专项巡视。近日,这47个被巡视单位的整改清单出炉。其中,山东交通学院对伪造签名冒领科研经费的项目负责人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并责令退回已领取的劳务费。

  在省委第十二轮巡视中,有多所高校被发现在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高校也进行了整改。其中,山东艺术学院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相关部门联合对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用过期发票报销、大宗物品购置未附清单、列支不相关费用等问题进行了检查核实,共计核查各级科研项目74项,单据3940张,金额总计72.2万元;核查泰山学者岗位经费报销单据2434张,核查金额301.74万元。约谈了35个科研项目的25位项目负责人,对存在问题的报销单据逐一确认,相关费用全部退回。山东交通学院对虚报冒领劳务费套取科研经费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了2015年上半年所有科研项目中有劳务费支出的项目和抽查了2013年—2015年有劳务费支出的科研项目。对于“没有领取人签字”和“由别人代签”领取劳务费的,经核查均已足额发放到领取人账户或手中,全部核实了劳务费领取人并补交收条。对于“科研项目负责人伪造签名冒名”领取劳务费的,其中,虽属伪造签名但劳务费均已足额发放并补交收条的,对项目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于巡视组移交线索并由学校纪委核查的和学校组织自查自纠涉及的,对伪造签名冒领科研经费的项目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退回已领取的劳务费,按学校有关规定另作处理。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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