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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产权,如何保护?

2016年11月29日 09:15 来源:央视《新闻1+1》 参与互动 

视频:《新闻1+1》:“我”的产权 如何保护?  来源:央视新闻

  重大改革,顶层设计,中央首次发布“产权保护制度纲领性文件”。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 常修泽:

  只有进行产权保护,才能够保证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正常的进行。

  不管是公、是私,不论国企、民企,最重要一条:坚持平等保护!

  《意见》明确,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

  改革进入纵深,纠错已经开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宏观经济研究院体改所所长 银温泉:

  采取宽容的态度,解决这些历史的遗留问题,特别是对于冤案错案,实行国家的赔偿。

  《新闻1+1》今日关注:“我”的产权,如何保护?

  主持人 白岩松:

  您好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正在直播今天的《新闻1+1》。

  中国人跟房子呢情感特别深,这个房价不断上涨之后,这种感情就更深了。有人说啊对于年轻人来说,有女朋友和男朋友不如有房子,为什么呢?有女朋友或者男朋友不意味着你会有房子,但是只要有房子,一定会有女朋友和男朋友。你看,这就是现在很热门的这种说法。

  但是接下来这房子不一定它一直就是你的,因为你的使用权只有70年,随着房改已经过去了几十年的时间了,好像得谈谈这件事了,大家心里开始变得没底。70年一到期,我还能继续用吗?

  昨天《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其实就谈到了咱们特别关心的这个房子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这样的一种方向。

  我们来看看今天媒体的一些标题,70年宅基地产权续期有说法了,公私财产保护需一视同仁了,让有恒产者有恒心,给社会提供“定心丸”。这70年到期之后,房子还真能继续用?民营企业家的这种比如说产权,也能够跟国营企业一样平等保护等等等等?来,今天咱们就关注一下。

  今天的媒体,不约而同,大报、小报、各种都市报、专业类报纸,头版头条几乎都给了同一条新闻。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昨天傍晚正式发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

  说到“产权”,大多数人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大红色的房屋产权证、每天涨涨跌跌的股票。事实上,此次发布的中央文件,针对非公有产权、知识产权等八大产权问题,都给予明确的改革方向。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平等、全面、依法、共同参与、标本兼治共五大原则,并明确了产权保护的十大任务。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 常修泽:

  产权保护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因为你只有进行产权保护,才能够保证这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正常的进行,交易活动才能够健康的展开。

  八大产权问题中,有老百姓最关切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花了大半辈子的积蓄买的房,70年后,还是我的吗?

  意见中,第十大项第一句明确写到:“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

  在专家看来,这一段话,应该回答了上上下下最普遍的关切。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杨立新:

  这个措辞讲的特别有道理,就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的法律安排,什么样的权利,要不要交费都包括在法律安排的这四个字里了。目的就是要建立永久性财产安全感,保证居民在买房的时候,买到的土地使用权是一个永久性的权利。

  除了房屋产权,今天,也有媒体评论说,这份《意见》同样让民营企业吃了“定心丸”。因为在涉及到的八大产权问题的保护中,至少有三项都涉及到对民营企业产权制度的保护。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迟福林:

  提出来加强平等保护各种设施产权,尤其是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各种产权的一些案件,然后如何以发展的眼光,客观看待很依法妥善处理,那么改革开放以来,那么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的问题,这个对于,这个稳定民营资本的预期,提升经济信心,将起到一个重要的促进作用。

  此次发布的《意见》,究竟有着什么样的重大意义?今天《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将《意见》称为“产权保护制度的纲领性文件”,以及“是党和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的重大宣示、庄严承诺”。《经济日报》也以《产权保护是法治国家的重要指标》为标题,指出:把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与增强人民群众财富财产的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联系在一起,这在中央文件中是第一次。

  白岩松:

  其实在这个意见当中,大家关心的与产权有关的事很多,比如说我们来举几个例子啊,这个非公有产权保护弱于国有产权保护这是现状,那么对策呢,就是坚持平等保护,那咱们最关心的,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了,70年怎么办,这里的这句话叫研究到期后续期法律安排。这句话的意思我理解是什么意思呢?70年一到期,延续下去是肯定的,百分之百,但是怎么延期,然后到底延多久却是问题。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是法律直接确权,象征性交点费,还是交很多钱你继续用啊?接下来延期的话,延30年、50年、70年还是永久啊?这都是要回答的问号。谁来回答呢?接下来我们要连线一位嘉宾,他参与了《物权法》的制定,是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研究会的会长,王利明,王会长您好。

  中国民法研究会会长:

  您好。

  白岩松:

  在回答这个具体问题之前,首先有这样一个问题,您看咱们《宪法》里头也说了,保护这个产权,然后这个《物权法》也有了,为什么还要出台这样的一个意见?

  王利明:

  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以后,究竟怎么办,这确实是老百姓普遍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物权法》149条规定,到期后自动续期,但是究竟怎么个续法,是要不要交费,这个确实《物权法》149条没有规定非常明确。那么这一次这个文件明确地规定,要形成国民财产长期受保护,良好稳定预期。那么我理解,要形成这样一种长期稳定预期的这一个状态,一方面,就是这个收费不能太高,如果太高。

  白岩松:

  稍等,这就涉及到这样一个选择,接下来我们到70年后到期了,怎么来确这个权,确权,第一个是法律直接确权,法律规定了你继续用吧。

  王利明:

  对。

  白岩松:

  还是象征性交点费来确权,这是第二个选择,还是交很多钱来确权,相当于买这个权利,您认为?

  王利明:

  我的理解,就是如果要交很多的费,那老百姓要承担过重的负担,那实际上很多人是负担不起的,等于实际上再花钱,再来买一遍地,这就不能形成这个文件所说的,形成良好的稳定预期了,也不利于对这个国民财产的长期保护。所以,这个我个人理解,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是不是应该是象征性的交一点费用,而且是老百姓普遍能够承担得起的这样的交费。另一方面呢,就是这个究竟续期续多久《物权法》没有规定,但是我理解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

  白岩松:

  您看,这给您提供一个选择。

  王利明:

  对。

  白岩松:

  这个70年到期了,接下来究竟是续30年呢,续50年呢,续70年呢,还是永久续下去呢,您的选择是?

  王利明:

  我的选择,它应该是几十年,有可能。

  白岩松:

  几十年,到底几十年呢?

  王利明:

  越长越好是吧,但是我觉得如果说续一年两年。

  白岩松:

  那你愿意在70年这画勾吗?

  王利明:

  我愿意,我觉得这样可能是最好。这个如果是一年两年,那就不能达到这个文件所说的形成对财产长期保护的这样一个局面,所以怎么做到长期保护,而且形成良好稳定预期,那必须是再续期几十年,我认为70年可能是最好了,这样我觉得才是符合这个文件精神的。

  白岩松:

  好,接下来有问题会继续向您请教。那除了这个我们的房屋使用权,这是咱们第一关心的问题,接下来这几年大家也格外关心的是,我们的产权是不是能得到保护,是不是一说公共利益的话,我们的很多个人的产权就要扔进去了,比如说强征强拆等等,其实这次意见也涉及到了这方面,来继续关注。

  在此次中央发布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还涉及到了多年来一直存在的征地与拆迁矛盾。

  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

  最近两年,媒体报道,各地的恶性强拆事件还是时有发生。

  2012年3月14日的深夜,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6户居民,突然在睡梦中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从家中强行拖出,并当着他们的面用铲车推倒了居民们住了快40年的房子。

  哈尔滨市居民 滕春茂:

  强行拽开我媳妇在被窝里被拽出来,光脚穿着衬裤衬衣。

  哈尔滨市居民 张胜利:

  临走时候说了,就告诉我,你们赶紧搬家,不搬家我们还整你。

  2014年3月21号,在山东省平度市杜家疃村,因为村民对开发商征地手续和补偿款有异议,就在已被圈占的被征施工工地搭起了帐篷,因为阻止了施工,时任杜家疃村村委会主任与平度市经济开发区吴家疃村村委会主任联合商议,找人恐吓村民,最终帐篷被人为放火点燃,造成1死3伤

  征地、拆迁,事实上,治理也一直在持续。在我国,第一个拆迁行政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从1991年开始实施。到了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规定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进行强制拆迁的,必须得向法院进行申请,然后由法院来审核并执行。

  就在新的《条例》发布不久,2011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必须慎用强制手段,凡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以自杀相威胁等极端行为、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等恶性事件的,一般应当停止执行或首先要确保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

  2014年8月29日,最高法又集中公布了十大拆迁典型案例,其中就涉及到房屋征收的补偿价格确定、补偿方式选择等等方面。

  但是,强拆的事件还是会发生。今年6月6日,在湖南长沙再次发生了强拆伤亡事件。家住长沙茶子山村60岁的农妇龚雪辉的家遭到强拆,她的家人被强制押进中巴车带离现场,之后家人发现龚雪辉“失踪”,经过21天的寻找,最后在房子被夷为平地的废墟中发现了她的尸体。

  那么,围绕征地与拆迁,最核心的矛盾究竟是什么?此次产权保护制度的改革,又会在这个领域,带来什么样的变化?

  白岩松:

  那在刚才谈到了我们的这个住房,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接下来怎么办的时候,王会长给出了一个个人的意见,按照这个意见进行相关未来分析的时候是说,第一个,可能是象征性的收一些费用,来完成你的继续使用权,请注意,是象征性的收取一定费用。

  那究竟在延多少年呢?王会长更倾向于不是30年、50年,不是永久,而是70年,也就是说,满足大家更长的这样的一种预期才能稳定。那接下来涉及到强征强拆这里头有一些表态叫,“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那接下来我们继续连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民法研究会的会长王利明。王会长,您看大家可能最关心的是,强征强拆的新闻看得不少了,但是这个意见里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我们该怎么理解这句话?

  王利明:

  《物权法》明确规定了这个征收必须经营公共利益,但是对公共利益没有做全面的细化的规定,所以从时间来看的话,很多涉及到征收征用中出现这些问题,很多就是把这个公共利益扩大化了,特别是把公共利益和商业利益等同了。

  白岩松:

  比如说我举一个例子王会长,修一条路可能大家还看得明白,这条路这个是国家的这个高速公路,或者是修高铁等等这是公共利益。但是有的时候旧城改造,到底是旧城改造呢,还是变成了商品房住宅。

  王利明:

  这就是很容易混淆的一些问题,旧城改造里面可能是危旧房屋的改造,那它可能是这个有利于很多居民他们的居住条件的改善,有利于城市面貌的改善等等,它可能是符合公共利益的,但是简单的商业开发,这可能就不能把它等同于公共利益了。

  白岩松:

  就是不能再让商业开发戴上公共利益的帽子。

  王利明:

  对,所以按照这个文件的规定精神,必须要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不将它扩大化。我的理解就是,这个将来应当把公共利益做非常明确具体的细化的规定,同时对公共利益应该这个概念,应该从严掌握,而不能扩大化,它必须真正的是不特定的多数能够从中受益的这样的一些征收,才体现的是公共利益。

  白岩松:

  没错,一旦公共利益不能够细化,只是笼统的概念的话,有人就会钻这个孔子,有人就会在这个其中寻租等等问题很多。接下来我们透过一个短片继续来关注,这次意见涉及到的,比如说民营企业家是否可以得到产权保护的平等对待,我们很多人是不是不用再把自己的私人财产等等向国外转移,对未来有一种不安全感,这其实是当下社会关心的很大的一个问题了,来继续关注。

  此次公布的十条意见中,有一半都是针对非公有产权的保护,其它也有很多涉及到非公有产权平等保护的内容,难怪有专家会认为,这个文件的重点就是保护民营企业。

  长期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经营、甚至涉嫌违法行为。特别是一旦企业涉案,容易“新账旧账一起算”。对此一些民营企业忧心忡忡,甚至影响投资意愿。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锡锌:

  因为在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由于历史的某些阶段,不规范的经营可能存在着,如果用今天的标准,用后来的标准,来要求这些企业之前的行为,就很有可能出现选择性的司法、和执法对企业产生心理上的不必要的影响,会使得民众总是对私营、民营企业有一种原罪的心理认知。

  除了法不既往这颗“定心丸”之外,《意见》还提出,以往不管企业涉案性质轻重,一旦涉案均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令企业正常经营无法进行。今后要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 常修泽:

  法人,比方他犯了法,要处理他的法人财产,不能连累人家自然人的财产。反过来说自然人要违法,也不能混淆法人的财产。

  这种现象,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也被提及与讨论。

  全国人大代表 江苏省人员检察院原检察长党组书记 徐安:

  出现了一些问题,先找民营企业算账,如果各种经济纠纷当中,柿子捡软的捏,反正这些企业没背景,查处它没什么风险。包括有些地方出于利益需要,政法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把一些民事案件变成刑事案件,到处查封扣押。有时候办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

  针对过去一些地方政府政策不连续,“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意见》明确,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政策承诺,认真履行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王锡锌:

  政府和所有的老百姓一样,都必须要诚实守信,这是基本的原则,因为没有信任的话,就很难有这种有效的官民合作,这样就使得我们很多问题的解决都面临非常高的成本,这个“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在实践当中在过去还是有一定的普遍性,所以这一次专门提出来,是增进政府公信力建设,超越我们现在面临的塔西陀陷阱所必须的。

  白岩松:

  好,接下来继续连线王会长。王会长你看,其实咱们针对这个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跟这个国有的是平等对待,这话可没少说,年年在说。但是大家心里还是觉得慌,那就是因为光谈方向,缺少方法,您觉得这个意见是否是把这种方向,正在向方法方面落实。

  王利明:

  对,我觉得这个意见应该说确实给我们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吃了一个“定心丸”,首先呢就是它确定了这个三项重要的原则,就是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同时的话为了实现这三个保护,一方面要形成一个长效机制,就是要通过现在正在制定的《民法典》,以及《物权法》的修改,将来形成一个对这个民营企业家财产保护的一个长效的,稳定的这样一个法律机制。

  白岩松:

  也就是说这是方法。

  王利明:

  对,另一方面的话,就是从执法和司法方面来切实充分的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他们的财产利益,这里面包括文件谈到了要严格规范处置,涉案财产的处置,要正确区分这个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界限,政府要诚实守信等等。这些解决历史形成的这些,一些遗留的这些案件,这些措施,都是针对当前实践中出现了这些突出的问题,全面保护这个民营企业财产权益非常重要的措施。

  白岩松:

  您觉得对于很多民营企业现在有的时候财产向外转移,然后不敢长期投资,他就担心,早期的时候法律不健全,我可能也干过一些,今天看来不合理的这种事,但是不溯及既往,是否意味着不能再追人老账,一事儿是一事儿。

  王利明:

  对,这是因为,这是法律的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那么确实这个过去一些企业家,特别是有在第一桶金的挖掘的时候,当时本来的规定就不规范,那么他依据当时的这些不规范的规定那么获取了这些利益,那你不能够按照今天已经规范的制度来追究他,这个显然的话,这也不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所以这次文件的话,明确地提出来要坚持这个法不溯及既往的这样一个原则。

  白岩松:

  时间的原因就先说到这里,非常感谢王会长带给我们的一个解读,谢谢。

  其实此时的中国,面对未来的发展,当所有的人都拥有一种长跑的心态,这样才能让这个时代的这种前行更有安定感。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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