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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设专项资金扶持跨境电商发展

2016年12月02日 20: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大连12月2日电 (记者 杨毅)为推进中国(大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辽宁省大连市官方2日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包括鼓励平台建设与经营、培育经营主体、鼓励人才培养和引进等八个方面内容,进一步扶持大连跨境电商发展。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当日召开发布会对外解读了此项《规定》。

  据介绍,专项资金将扶持在大连地区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跨境电商企业,以及为跨境电商配套服务的企业或主体。规定从鼓励平台建设与经营、培育经营主体、鼓励人才培养和引进、开拓国际市场、物流体系建设、建设监管中心、第三方信用评价、融资体系建设八个方面扶持跨境电商发展。

  目前,大连市规划了13个跨境电商线下园区。根据该规定,对实际使用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入驻有经营业绩的跨境电商企业达到20家的,每新入驻一家跨境电商企业,给予园区扶持资金1万元,最多给予200万元。此外,对入驻13个线下园区之一的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并与“单一窗口”平台对接、服务外贸进出口企业50家以上、上年度线上交易额超过3000万美元的,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

  与此同时,对自建平台并通过跨境电商开展进出口业务,且年进出口额达到2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资金;5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20万元;1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对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且年度进出口额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企业,每年给予20万元的扶持资金。对建立和经营线下020体验店一年以上、并年交易额达到50万美元以上的,按上年度交易额的10%给予资金扶持。扶持金额最多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每家体验店累计扶持不超过3次。

  《规定》还针对鼓励人才培养和引进、开拓国际市场、物流体系建设、建设监管中心、第三方信用评价、融资体系建设等方面,设置了不同额度的扶持资金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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