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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与西北省区开启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2016年12月16日 15: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西宁12月16日电 (记者 罗云鹏)据青海省科技厅16日消息,目前该省已与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省区科技厅共同组建西北技术转移联盟,拟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促进区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青海省科技厅对外透露,为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今后该省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高校和科研院所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具有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的权益,取得的收益全部留归单位。

  通过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分配激励制度中,高校、科研院所应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科技成果完成人、转化重要贡献者奖励。鼓励国有企业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

  在强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市场化服务方面,将建设青海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平台,完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青海技术交易大市场,整合该省技术转移和创新服务资源,并建立连接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网上技术交易市场平台。

  在推动创新创业、建设各类技术创新平台方面,将提供以实验研究、中试熟化到生产过程所需的仪器设备、中试生产线等资源,开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科技咨询、技术标准、知识产权、投融资等服务,并建设一批以成果转移转化为主要内容,专业服务水平高、创新资源配置优、产业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创新创业基地。

  而在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中,将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机关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与在岗人员同等享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社会保险等待遇,创业所得归个人所有。

  此外还将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绩效评估体系,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情况作为对单位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

  青海省科技厅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青海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率保持在30%以上,每年登记的省级科技成果在400项以上。十二五”期间,该省技术市场技术合同总成交额从2011年的16.89亿元(人民币,下同)增长到2015年的46.95亿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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