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首批与社保基金会签署养老金委托合同地区确认

2016年12月30日 13:36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网站12月29日发布“中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显示,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6月29日至8月30日,中央第二巡视组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简称“社保基金会”)党组进行了巡视。10月13日,中央巡视组向社保基金会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

  通报提出,会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先后进行3次集中学习,在充分领会六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把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作为首要任务进行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着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地方养老金委托管理任务方面,制订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战略资产配置计划》,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目标和风险政策;完成了地方养老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和托管机构专家评审工作,评审出的21家证券投资管理机构和4家托管机构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定后已向社会公布;开立了养老金归集账户,确定了30家银行作为存款银行范围;制订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规则》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资产会计核算细则》;地方养老金投资相关的财务管理系统、合规监管系统等开发工作已取得显著进展;经过积极沟通协商,第一批与社保基金会签署委托合同的省(区、市)已正式来函确认。(李超)

【编辑:魏巍】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