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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监管年”证监会涉诉43起 今年保持监管高压

2017年01月21日 05:2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 

  “2016监管年”证监会涉诉43起

  连创三年新高,主要包括信息披露、编造虚假信息、大股东违规减持等;2017年证监会将保持“监管高压”

  新京报讯 (记者王全浩)对A股来说2016年是一个监管年,在证监会保持对资本市场高压监管的态势下,证监会涉诉案件也在增加。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月20日透露,2016年此类案件达43件,连续三年增长并创新高。

  去年证监会胜诉16件败诉2件

  证监会表示,随着证监会执法力度不断加大,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涉诉数量增长明显。面对行政处罚诉讼多发、高发的态势,证监会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司法审查,依法开展行政应诉工作。

  从起诉的企业来看,去年11月23日,创造了1001份议案的ST慧球发布公告称将起诉证监会,因造假上市而被退市的欣泰电气也在尝试“翻盘”,在今年1月3日的公告中称,将继续起诉证监会。除此以外,起诉证监会的企业还有大智慧、风神股份、九润管业等。

  起诉原因则较为复杂,根据证监会的披露,证监会涉诉案件呈现多样化、新颖化趋势,案件类型既包括信息披露等传统案件,也包括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上市公司大股东违法减持股票等历史上首次涉诉的新型案件。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称,2016年法院对涉及证监会行政处罚的24件案件作出判决或裁定,其中胜诉16件,原告主动撤诉6件,一审败诉2件(涉及同一处罚决定)。对一审败诉案件,证监会已依法提起上诉。张晓军认为,“证监会行政处罚应诉结果表明,证监会行政处罚经得起司法审查的检验。”

  “行政处罚多采取顶格处罚”

  证监会高压监管的态势在去年年初就已确立。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称:“在行政处罚案件中,执行部门往往多会采取顶格处罚。”而多位券商人士则告诉新京报记者,“过去一年他们面临很大的监管压力,都很紧张。”

  进入2017年,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坚定推进依法从严全面监管,保持对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的严格执法,为证券期货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 相关新闻

  证监会:IPO审核涉亲属全面回避

  新京报讯 (记者王全浩)1月20日证监会公布了2017年1号、2号公告。内容包括,细化IPO审核履职的回避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发行审核工作的接待方法。证监会称,“修订后的两个规定从严并细化了涉及亲属的回避事项,做到制度上不留死角。”

  涉配偶父母子女均应回避

  具体来看,证监会称此次新修订的回避制度,回避范围更加严格。涉及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等在监管对象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任职的,无论其职务高低,均应回避。对于其他相关亲属在监管对象或者相关中介机构,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无论其从事业务是否与发行业务直接相关,均应回避。

  此外,对于再融资申请企业,增加亲属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审核工作人员也应回避。

  据了解,发审委是中国证券发行审核的核心部门,它直接决定企业能否进入资本市场,发审委在坊间也被称为“造富工厂”。

  公开资料显示,发审委委员的组成由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其中就包括了律师、会计师等外部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士。

  “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

  一位参与报审的券商人士称,虽然证监会明令禁止拟上市企业和发审委委员之间私下接触,但很多企业都会试图“做工作”,工作手法更是多种多样,此外选择“有关系”的中介机构做“保护”也是业内公开的秘密。2015年落马的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其妻子胡蓉晖此前任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月20日证监会公告称,将规范发行审核预约接待工作。其中反馈意见重大问题、咨询重大政策和审核标准、需要当面沟通的特殊情况,可以当面沟通;其他问题鼓励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形式沟通。同时要求,双人接待、不得私下接触;与发行审核无关的来访,是明确不属于需要接待的事情。

  - 数据

  2016年证监会共对183起案件作出处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18份,同比增长21%

  罚没款共计42.83亿元,同比增长288%;

  对38人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81%。

  焦点1 严查大股东违规减持

  大股东减持,被股民们形容为“抽血”。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股份转让是上市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但权利行使必须依法合规、不影响市场秩序。

  张晓军称,大股东在减持股份时应当诚实守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并遵守承诺。对于减持过程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都将坚决查处,严格追责。

  2016年1月7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作为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期间18号文的衔接制度,对大股东及董监高施加了减持数量、预披露等方面的限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在减持时应当特别注意,一是减持数量不能超标,二是减持前要预先披露。

  举例来看,去年7月顾地科技股东因前期违规,所持股份在六个月内不得减持,但其却无视规定,收到了证监会的警示;金新农大股东减持股份达到了公司总股本的5%,但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遭到查处。

  焦点2 抑制上市公司过度融资

  证监会披露数据显示,2016年IPO及再融资(现金部分)合计1.33万亿元,同比增长59%,其中再融资规模创下历史之最。此外,2016年A股上市公司减持规模仍达约3600亿元,约20家上市公司股东先后公布“清仓式”减持计划。大股东不经营企业创造利润,而一心套现离场的市场怪象成为坊间批评的焦点。

  证监会发言人张晓军称,上市公司再融资是促进社会资本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但目前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融资结构不合理,募集资金使用随意性大、效益不高等。

  张晓军称,下一步,证监会还将采取措施限制上市公司频繁融资或单次融资金额过大,健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现场检查制度,督促保荐机构对在审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进行复核。

  同时对再融资制度进行调整。严格再融资审核标准和条件,解决非公开发行与其他融资方式失衡的结构性问题,发展可转债和优先股品种,抑制上市公司过度融资行为。

  焦点3 对IPO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根据证监会公告显示,证监会首次对IPO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披露情况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会计核算不规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等问题。证监会称,将以约谈提醒、反馈意见函形式告知并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予以整改、落实。对于部分中介机构或签字人员存在的对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核查不充分、重要事项核查不到位、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执业质量问题,已移送我会相关部门按程序处理。

  在现场检查中,圣元环保、基美文化被点名。其中圣元环保存在未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部分贷款发放至实际控制人个人账户、大额现金支付等问题;上海基美文化存在销售收入确认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财务人员兼职关联方财务工作、未披露部分关联方关系、销售佣金实际情况与披露信息不符等问题。

  此外,对于A股关心的并购重组问题,证监会表态称,将重点遏制“忽悠式”、“跟风式”和盲目跨界重组,引导资金更多投向有利于产业整合升级的并购重组,趋利避害。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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