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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对符合条件的抗癌等国外创新药可优先审评

2017年01月25日 11: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1月25日电 国新办25日举行吹风会,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吴浈表示,对一些抗癌药、传染病防治药、罕见病药、儿童药等国外创新药,符合条件进入中国的,都可以享受优先审评政策。吴浈强调,凡是有利于公众治疗的药品,特别是一些创新药,会采取积极措施,让它们尽早尽快上市,使公众和患者能够早点受益。

  吴浈表示,丙肝药在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已经纳入优先审评,不久可能会有审评结果。对于临床急需的药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优先审评的规定,比如说对一些抗癌药、传染病的防治药、罕见病药、儿童药等,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有优先审评政策。这些优先审评的政策不仅适用于中国企业,也适用国外企业。所以国外的创新药进入中国,并符合这些条件的,都可以享受优先审评政策。

  吴浈指出,中国现在正在深入开展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我们鼓励国外创新药早到中国开展临床试验,可以同步和国外开展临床试验,利用这些数据到中国进行审评,加快它的上市速度。我们对临床试验的审评审批也在改革,有一些改革措施正在研究。总而言之,凡是有利于公众治疗的药品,特别是一些创新药,我们会采取积极措施,让它们尽早上市、尽快上市,使公众和患者能够早点受益。这是多赢的一项工作,我们正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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