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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年安排162亿 设立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

2017年03月21日 21: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3月21日电(记者 方堃)“这次改革将调动浙江各县(市、区)至少统筹自身财力162亿元(人民币,下同)以上,引导社会、金融资本投入162亿元以上,预计三年共将投入超过500亿元。”21日,浙江省财政厅总预算局局长章启诚发布了浙江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等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的相关情况。

  为了抓住市县理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克服传统“项目法”管专项的弊端,浙江设立了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两山(一类)”和“两山(二类)”建设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

  据悉,2017-2019年,浙江省财政共安排162亿元,择优支持该省48个县(市、区),连续支持三年,每年给予每个县(市、区)一定额度的专项激励资金。三年后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相应扣回专项激励资金。

  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浙江实体经济起步早、总量大,传统产业在浙江国民经济中占据着主导地位。“本次财政专项激励资金,意在调动地方促进实体经济特别是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积极性。”浙江省财政厅企业处处长叶光胜表示,浙江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树立振兴实体经济标杆。

  记者了解到,根据竞争性分配程序和振兴实体经济等三项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实施目标,浙江制定了评审方案和评分细则。经评审组评审,义乌、临海、萧山等18个县(市、区)为振兴实体经济(传统产业改造)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分配对象;龙泉、景宁、开化等12个县(市、区)为“两山(一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分配对象;安吉、浦江、临安等18个县(市、区)为“两山(二类)”建设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的分配对象。

  “这次改革体现的是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创新,给浙江的县(市、区)带来的不仅仅是动力,还带来很大压力,将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章启诚如是说。(完)

【编辑:刘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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