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宁波出台住房限购、限贷政策 三类户籍居民家庭受限

2017年04月23日 22: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宁波4月23日电(记者 李佳赟)4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发布消息,从4月24日起,该市将正式施行住房限购、限贷政策,并同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购房者在某楼盘进行买房或咨询 资料图。
购房者在某楼盘进行买房或咨询 资料图。

  据悉,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宁波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宁波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或不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宁波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暂停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限购区域内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限购区域内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40%。在限购区域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调整为30%。

  2017年4月24日,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商品房买卖网签系统及二手房买卖网签系统将暂停。2017年4月25日8时起恢复网签。(完)

【编辑:刘湃】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