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企协力维权 巨化集团对日反倾销案终裁获胜
中新网杭州4月27日电 (见习记者 廖式映 通讯员 钟欢欢)27日,记者从浙江省商务厅获悉,巨化集团针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偏二氯乙烯—氯乙烯共聚树脂(VDC-VC)反倾销案终裁获胜。4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17号公告,最终裁定:自2017年4月20日起,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VDC-VC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至此,巨化集团针对原产于日本的进口VDC-VC产品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经浙江省商务厅和巨化集团3年多共同努力,商务部自2016年4月20日决定对该产品反倾销调查立案后,进行了为期一年调查,最终作出了反倾销的肯定性裁决。
据悉,巨化集团是中国氯碱工业主要研究、生产和销售基地。VDC-VC是氯碱工业中下游的核心产品之一,主要用于生产肠衣膜、保鲜膜、热收缩膜、复合膜等单层或多层膜,以及保鲜袋、复合袋、吹塑瓶等产品。VDC-VC是今后国家氯碱产业转型、产品升级的新方向,是化解传统氯碱高能耗过剩产能,推进浙江省化工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出口潜力巨大的新兴产业。
浙江省商务厅方面表示,本案的终裁,将有效遏制该产品日本国出口我国倾销行为,有效调控进口数量,维护该行业国际国内市场秩序。从而扩大巨化集团产量,增加企业效益,促进就业,企业的权益将得到维护,生产经营状况将进一步好转,浙江省化工产品结构调整将进一步加快,也会进一步改善出口环境,促进外商投资,更有利于下游产业的长远利益发展。
据统计,在当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趋势下,浙江作为一般贸易出口大省,2016年共遭遇2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124起,同比增长36%,涉案金额22亿美元,同比增长23%。
浙江省商务厅方面表示,对浙江省企业遭受的违反世贸规则以及遭遇的不公平待遇情况,浙江省商务厅将坚定地支持企业运用世贸规则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鼓励符合条件企业提出救济申请,营造公平的贸易环境,维护浙江省产业安全。(完)